第5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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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怎么办,暑假这才刚结束,我就开始期待寒假了。
  掏出手机,先是给阿公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一切都好。挂断后,看了眼时间,虽然这会儿是书店营业时间,雁空山很大可能接不到我的电话,但我还是试着拨了过去。
  铃响一声,几乎是瞬间就被接了起来,快到让我惊讶。
  “喂?”雁空山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一开始很轻,似乎是在寂静的室内,但很快响起推动厚重铁门的声音,周围也嘈杂起来,多了室外机的嗡鸣声,我猜他是到外面去了。
  我将手机更贴近耳边,压低声音道:“我也想你了。”
  他轻笑起来,愉悦到骨子里。
  “嗯,我知道。”
  第49章 他不爽了
  收了信自然要有回信,雁空山这样郑重,我也不能怠慢。
  根据地图查询,我在学校附近寻了间较大的文具店,叫老板推荐了一款适合我用的钢笔。
  在询问了我是否有书写习惯,以及书写的用途后,老板从玻璃展示柜中取出一款钢笔给我。
  “英雄100,非常经典的款式,不锈钢笔握,14k金笔尖,性价比之王。”老板推荐道,“有重量,写字不飘,f尖也很适合日常书写。”
  我接过银灰色的钢笔看了看,是年代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款式,还挺复古。点点头,没多纠结就敲定下来,之后又问老板有没有卖墨水的。
  “要粉色的。”
  “粉色?”
  “对。”我想了想,抽象道,“像爱情那样的粉色。”
  老板蹙起眉头,根据我的形容转身搜寻一番,很快找出一瓶墨水置于我面前。
  “百乐的秋樱,非常漂亮的粉色,性价比也很高。”老板上下打量我,突然八卦起来,“小伙子写情书啊?”
  我脸一热,没多做解释,只是轻轻嗯了声。
  “现在像你这种手写情书的不多了。要看下信纸和信封不?我这款式也很多,古今中外都有。”
  这些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在老板的热情推销下,我又买了一沓印着淡淡粉色玫瑰图案的信纸和信封。
  买完东西回到寝室,给钢笔上完墨,我摊开信纸坐椅子上酝酿片刻,决定先打个草稿。
  老板推荐的墨水果然是很粉的,和我通感所看到的颜色虽然仍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我的字不像雁空山,没有那么多凌厉的笔锋,硬要说的话,有些秀气,将信纸拿远一点看,好像是一片片小小的樱花瓣落在了上头。
  写了许多遍都不太满意,总是怕雁空山收到了会失望。直到快要熄灯,我才堪堪落下最后一笔,虽不好说百分百满意,但也困得再写不了新的。
  将两份信慎重地叠好塞进信封,贴上邮票。第二日,我将它投进了校门口的邮筒内。
  闻又然正好与我一道去吃早饭,见此颇为好奇,惊讶于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写信。
  “你交的笔友吗?”
  我冲他笑笑:“不是,给我对象写的。”
  小胖子本来吸着奶,闻言瞬间呆滞住了,只是咬着吸管愣愣看着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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