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没人有异议,这事儿便定了。
  “妈,别买情侣座,我怕傅闻语他一个人,孤单得很。”
  正巧走到他们旁边的傅闻语:……
  您没事儿吧?
  明菲仪:“我包场了。”
  一家人一起看电影,就够热闹了,不需要再跟别人挤。
  “你买的哪部啊?”
  “喜剧片,大过年的就得看喜剧片才有意思。”
  近两年来,贺岁档大部分都被喜剧片占领了,阖家欢乐成为了市场宣传的主流,观众非常吃这一套,上座率高,总票房也好看。
  苏慕笙今天出门,穿了一件粉色的大衣,内里搭了一件白色的打底,傅旭尧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买了一顶毛茸茸的大红色的渔夫帽,并且给他搭了一条同色系的围巾,连手套都给他配得红色,看上去就很喜庆。傅旭尧则是跟他围了同款的围巾,不过他穿的黑色大衣,人看着沉稳些。
  由于出来的人不少,傅闻语作为专职司机,选了一辆七座的埃尔法,这样大家坐着也宽敞。
  明菲仪选的这部电影,正好时乐有客串,镜头不多,但是反差很强。明面上是一家便利店的老板,背地里却是小有名气的江湖术士,因为长了一张过于好看的脸,被不少人当成神棍,无奈之下只能乔装打扮,蓄着胡子搭着拖鞋,像极了南方某些城市的包租公。他似乎为了这部电影专门去学了方言,说起来有点搞怪。
  苏慕笙听不出来是否标准,不过时乐这个角色身上的笑点密集,人物塑造得很成功。他的余光看到傅闻语一直在给人发消息,不出意外应该是在跟时乐聊电影的事儿。
  “笙笙啊,时乐是你朋友吧,我记得。”明菲仪看得很开心,转过头跟苏慕笙闲聊。
  “是的,我们是大学室友,关系不错。”
  “他这个电影演的有意思,豁的出去,那方言说得还挺标准的。”
  苏慕笙这才想起来,明菲仪小时候在那地方住过,会说那边的方言。
  “他练了将近一个月呢,下了功夫的。”
  明菲仪点点头,目光中带着欣赏。
  果然是苏慕笙的朋友,专业性强,对工作也认真。
  傅闻语适时插话:“妈,既然是笙哥的朋友,您给点资源呗,我记得您手里好几本高端刊物,接触接触乐乐哥呢?”
  明菲仪有些意外:“你跟他认识?”
  傅闻语点头:“是的,他住a市,跟我一个小区,平时很照顾我的。”
  明菲仪:“这么巧啊?那确实应该好好感谢人家。”
  傅旭尧还能不知道他那点心思,无非就是想要提前帮时乐博一下他爸妈好感,好方便后面出柜,见缝插针地夸时乐呢。
  他不得不承认,时乐确实有本事,他媳妇儿他弟都被时乐收得服服帖帖的,以后要是时乐跟傅闻语结婚了,那怕是更加惹不起。
  明菲仪晚上订了餐厅,是最近很火的主题餐厅,据说是挖到了湘西地区最出名的大厨,做菜一绝。
  这里的位置特别难定,供不应求,预约都已经排到了几个月之后。明菲仪有人脉,给她留了今天的号。
  这家餐厅据说还在做爆辣挑战,如果有人能不喝一滴水,吃完他们家的套餐的话,就可以免单。
  苏慕笙他们到的时候,看到不少人吃的眼泪直流,就是硬撑着不喝水,还有架着摄像机在录视频的,看来这家店来挑战的博主也不少。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