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麻雀到来(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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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泰德避开大路(斯达克命令丽兹这么干,节约了半小时),所以他要么走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要么走路易斯顿——牛津那条路,州警察局在牛津。
  他选择了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
  他在奥本的一个红绿灯前停下,不断观察后视镜,看看有没有警车。这时,在废车场同罗立谈话时第一次清楚感到的念头又向他袭来。这回不是发痒,而像是重重的一记耳光。
  “我是知情者,我是拥有者,我是创造者。”
  “我们是在跟魔术打交道,”泰德想“任何真正的魔术师都必须有一根魔杖。大家知道这一点。我很幸运,知道哪儿有这样的魔杖。实际上,那里成打出售这东西。”
  最近的一家文具店在法庭大街,现在泰德正拐向那个方向。他确信罗克堡那家文具店有贝洛尔黑美人牌铅笔,也确信斯达克也准备了铅笔,但他不想用那些。他要的是斯达克从没碰过的铅笔。
  泰德在离文具店半条街的地方找了个停车处,熄了火,从车中出来。从罗立烟味浓重的车里出来,吸点儿新鲜空气,真是好极了。
  他在文具店买了一盒贝洛尔黑美人铅笔。他问售货员能不能用一下墙上的铅笔刀,售货员告诉他随便用。他用铅笔刀削了六支铅笔,然后把它们并排放在上衣口袋里,铅笔头像致命的导弹头一样露在外面。
  一切就绪,他想,狂欢开始啦。
  他走回罗立的汽车,上了车,坐了一会儿,热得流汗,低声唱着约翰韦斯利哈丁,几乎所有的歌词都回想起来,在压力之下,人的记忆能创造奇迹。
  这可能是非常危险的,他想。他对自己倒并不十分在乎。毕竟,他创造了斯达克,他应该对此负责。这似乎不太公平,他并不认为他是心怀恶意创造出乔治的,他不认为自己是杰克尔和弗兰肯斯堡那类臭名昭著的医生,尽管他妻子和孩子可能遭到不测。他写作一系列小说并不是为了赚大钱,更不是为了创造出一个怪物。他只是摸索着克服写作中的障碍,只是想写一部好小说,因为这使他快乐。
  相反,他却得了某种超自然的疾病。许多不该得病的人得了奇怪的病,像脑中风、肌肉萎缩、癫痫、老年性痴呆等病,一旦你得上了,你就不得不对付它。那个电台猜谜节目叫什么?猜中有奖?
  虽然他心里认为这很合理,但对丽兹和孩子们却非常危险。
  对。脑手术也可能很危险但如果脑里长了肿瘤,你还有什么选择?
  “他会看,会偷看。铅笔很好,他可能感到很得意。但如果他感觉到你要用铅笔干什么,或发现鸟哨如果他发现鸟哨见鬼,如果他猜到有事要猜那你就完了。”
  “但会成功的,”他内心的另一部分在低语“他妈的,你知道会成功的。”
  是的,他的确知道,因为内心深处坚持认为别无选择,于是泰德发动汽车,开往罗克堡。
  十五分钟后,他已驶出奥本,又奔驰在乡间,向西开往湖区。
  二
  在最后的四十英里旅程中,斯达克不停地谈论他准备和泰德合写的钢铁
  马辛一书。到达目的后,他帮丽兹抱着孩子,让丽兹听话。同时,丽兹打开别墅门,让他们进去。她一直希望有车停在通往湖畔的道路上,或听到说话声或链锯声,但却只有昆虫催眠的嗡嗡声和托罗纳多车发动机的轰鸣声。看来这狗杂种挺走运的。
  他们从车上往屋里卸东西时,斯达克仍在不停地说。就连他用折叠式剃刀切断电话插座时也不停口。这本书听上去不错,非常惊险,听上去像马辛的方式一样棒——也许更棒。
  “我必须去方便一下。”搬完行李后,她打断他说。
  “好吧,”他和气地说,转身看着她。他们一到,他就摘掉了墨镜,她不得不掉转脸,那种瞪着眼、腐烂的样子让她难以忍受。“我跟你一起去。”
  “我方便时喜欢一个人。你不是这样吗?”
  “我无所谓。”斯达克平静而快活地说。自从在盖茨瀑布拐下公路后,他心情一直不错——他流露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神情。
  “可我有所谓。”她说,好像在跟一个特别苯的孩子说话。她感到她的手指蜷曲了起来。她想象着把那一双瞪着她的眼球从松弛的眼窝中撕扯下来这时她偷偷看了他一眼,看到他笑容可掬的脸,她意识到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就呆在门口,”他故做谦虚地说“我是个好孩子,我不会偷看。”
  双胞胎在客厅地毯上乱爬,非常兴奋,使劲乱叫,似乎很高兴来到这儿。以前他们只来过一次,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天周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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