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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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陆北淮的手没停下,目光就没从这张脸离开过,额头布着薄薄的汗,脸红得透出健康运动过后的红晕,漂亮得不像话。
  他从厌恶到猜疑再到觊觎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但努力让对方喜欢上自己实在是花了很多心思,太长时间。
  可他没有后悔。
  因为李轲说的话都是对的。
  ——老板,我说真的,谁都爱温柔有礼散发才华的男人,会比做一只疯狗来得更吸引人。
  ——我们追求人首先得让人的第一印象是个正常人,你说你要疯的话,那晚上不是大把时间嘛对吧。
  宋且感觉到自己的被结实的腹肌拨弄着,他看向陆北淮:“……我觉得,你好像变了。”
  “我哪里变了?”
  “我不喜欢你之前那样,也搞不懂你为什么突然会发疯。”
  “那现在呢?”
  宋且想到昨天,再想到昨晚,再回想到从前,以及他来到美国后陆北淮的改变。
  在这段充满着被动的剧情中他们的关系同样充满矛盾挣扎,他知道剧情所以想尝试救赎陆北淮,不想原剧情发生,可他又怎么想到陆北淮这人这么固执,等他想放弃不救了,这人反倒不乐意了,开始发疯的缠着他,什么胡话都说出口。
  甚至在英国重逢后这人也还是这样,步步逼近,充满着压迫和占有欲。
  可似乎就是他发的那次火,说出口的决绝话,这人有点改变了。
  再到他来美国,他们成为了合作关系,关系止步于工作关系,又似乎擦边而已,每天一声宋特助,就是一杯小米南瓜粥,雷打不动的送了整整一年,他的保温杯都可以拿出去卖了。
  除此之外,就是陆北淮的能力,他承认自己被这人的性格带上很多滤镜,却又不得不承认,在抛开滤镜后这人的工作作风充满着人格魅力。
  从那次比他快一步发现被做空的趋势,这人不是在帮他兜底,而是在提醒他,并迅速做出应急公关的处理。
  他承认自己是有点智性恋,喜欢聪明的人。
  这人对自己的心思他知道,而那份随着年龄增长,阅历沉淀的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现在也感受到了。
  “现在……”
  宋且往前凑近,与他平视,凝注着这双倒映着自己模样的双眸,脑袋很热,心跳很快,思绪却清晰:“有点迷上你了。”
  “陆北淮,我好像可以喜欢你了。”
  喜欢就是一种冲动,是荷尔蒙沉淀到一定程度堆叠出的反应,是生理心理都有的反应。
  开始觉得陆北淮有魅力,有安全感,甚至想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
  原来如此,陆北淮给他生理的唤醒像是发酵剂。
  让他藏不住情绪。
  “陆北淮,我对你很有感觉。”宋且低下头,让他的手放开东西,扣入陆北淮这只粘稠的大手。
  两只手的掌心都沾染了黏腻,却没觉得嫌弃。
  轻微的声响在彼此的呼吸下显得格外清晰。
  宋且再抬眸看向陆北淮,觉得眼皮有些发烫发沉,他知道自己有点累,困了,可还是想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们在一起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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