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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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太坏了。
  祝珩暗自在心里感慨了一声,抱紧了皱着眉头红着耳尖缠过来的人,即使知道了他坏,燕暮寒也离不开他,真好。
  客栈的房间不隔音,燕暮寒紧咬着嘴唇,祝珩看得皱眉,将他按在自己肩上:“不许咬自己,疼就咬我。”
  哪里舍得。
  怕伤到娇生惯养的心上人,狼崽子连牙都不敢露出来,蹭了蹭那完美如玉的肩窝,实在忍不住了,才哼出一点黏黏糊糊的鼻音。
  “好能忍。”
  祝珩忽然想起他和燕暮寒去延塔雪山时的事情,那时燕暮寒身上还有鞭伤,却一声不吭。
  也只有晚上发热的时候会往他怀里钻,咕哝两句冷。
  被抛弃在雪山上的孩子生命力顽强,祝珩想起关于燕暮寒的传言,心里的怜惜更甚。
  这个人能活到今日堪称奇迹,他在这个世间吃尽了苦头。
  祝珩想,如果是他经历了这一切,绝不会像燕暮寒一样乐观,也不会对一个外人敞开身体,交托真心。
  “傻子。”祝珩忍不住骂了句。
  燕暮寒没有听清,他偏头看过来,眼里含着蒸出来的水汽:“什么?”
  “没什么,我在说我真幸运。”
  捡到了一个小傻子。
  热水泡石榴是新研究出来的吃法,热水灌进石榴里,加上美味的牛乳,令人食指大动。
  只能吃一次,祝珩刻意小口小口地吃,吃了很长时间才吃完。
  吃完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还不到午夜,打更声从街道上传来。
  祝珩穿好衣服,看着从床上爬起来的人:“你应该留在这里休息。”
  “不行,我不放心。”燕暮寒披着衣袍,抱住他的腰蹭了蹭,“人生地不熟,你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万一我被劫财劫色了怎么办?”
  贪狼刀放在一旁的桌上,寒光凛凛。
  祝珩沉默了两秒,拍拍他的脑袋:“敢对你劫财劫色的人,普天之下也就有一个。”
  燕暮寒眨巴着眼睛,含笑仰起头:“长安若想劫,我可以自己送上门。”
  不仅送上门,他还会剥开皮,将石榴籽喂到祝珩的嘴边。
  “你啊……”祝珩捂住他的眼睛,泄愤似的捏了捏耳骨,“再勾我,就把你关起来。”
  一说这个,燕暮寒就来了兴致,穿好衣服离开客栈后,还惦记着这茬:“长安想将我关在哪里?是在城外买一座宅院,还是将我藏在宫殿之中?”
  祝珩以后是要回南秦的,届时成为南秦的君王,势必有三宫六院,佳丽无数。
  燕暮寒眼底闪过一丝暗色,一想到除了他,祝珩以后还要娶别的女子,他心里就涌起滔天的怒意。
  他得到了神明的爱意,就开始奢求神明只钟情于他一个人。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祝珩只要他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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