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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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搭在方向盘上的修长手指微微一带,车子很轻巧的,转了个弯就拐进了北高教园区的那条道。
  “送到宿舍楼下吧。”沈方易问到。
  陈粥摇摇头,“就这儿吧,我走一段。”
  她下车,打开门的时候,听到沈方易开了口。
  “怎么着?怕男朋友见到了尴尬?”他在驾驶室打趣她。
  陈粥粥皱皱眉头,顺着他的话气他,“是的哦,我男朋友小气,我怕他误会。”
  她下车,关门,心里带着点小脾气,径直地往前走。
  沈方易随之下来,快步走上前去,从她身后伸出手,一用力。
  前面的人伸出去的脚尖像是在地板上随着舞曲轻巧地转了个圈,而后又被他拽回怀里。
  五指缠绕间,他的鼻头轻巧地点着她的鼻子,在月色下柔声说到,“误会就误会呗。”
  “他最好是现在就过来。”
  说完,他就吻下来。
  在人潮涌动的世界里,像电影里那些个无数传达浪漫的片段一样,周围的人缓慢且模糊,拥堵的世界里,唯独剩下他们两个在街头拥吻,热烈的像是一场盛大的烟花,。
  *
  那天之后,沈方易要在昌京待上好长一段时间,陈粥为此很是高兴。
  在沈方易忙自己的事情的时候,陈粥就去阿商那儿。
  她新创作了几首歌。
  阿商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大多时候,她都会唱那些在都市人晚间夜里出现最多的那几首歌,因为广泛的受众能引得一阵不小的叫好和人气,但有些时候,她会在一段时间消失不见后兴奋的跟陈粥说,她新做了几首歌。
  她会在客人少的时候,尝试唱那几首新歌。
  她的编曲里,有长调,有呼麦,有马头琴呜呜的哭泣声,草原原生态和重金属的交缠,谱写出小众又惊奇的音乐,阿商用了蒙古语,编成了一种极为新潮的音乐。
  因为新潮,所以能接受的人少。
  陈粥觉得她唱那些,比她唱那都市的流行音乐更好听,她唱华语流行的时候,几乎能复刻几个原唱的完美表现,但她唱自己编曲的名族语时,陈粥却觉得她更为自由。
  今夜不是她的主场,她热了个场,就下来了。
  阿商看到陈粥,耸耸肩。
  “去吹风吗?”她招呼着陈粥。
  陈粥望了望窗外夜色凛冽的天,点了点头。
  小电驴开的很慢很慢,在冬夜里掉光叶子的树杈中穿行。
  在夜里行走的所有人都往纸醉金迷的名利场这块来,就陈粥坐着阿商的电驴朝着反方向走。
  她喜欢坐阿商的小电驴,阿商为了小泽的病当初借高利贷的时候,催债的人抢了她的小电驴说要抵债的时候,陈粥甚至还为了它拿起过桌子脚要跟人火拼,以至于现在它的尾巴还有半块掉漆呢,像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燕子被剪掉了尾巴,陈粥建议要拿去修一修,阿商却说不打紧的。
  阿商向来都抠门,车破了不舍得修,酒场演出结束后的夜宵活动她从来都不去,为了节省开支,住在城郊市场鱼龙混杂的公共宿舍里,梅雨季节要顶着脸盆节水的那种……不过她对陈粥是很大方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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