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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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俨然精心打扮过,光彩照人,何庭与她面对面时,忍不住夸赞:“赵黎老师,你真人看上去比电视上还美!”
  赵黎面带笑容,回应的语气非常客气,“谢谢。”她清楚,何庭虽然身份只是一介秘书,但往后的项目相关事宜,基本上都要与他交涉,是必须要打好交道的人。
  郑斯澜也适时地上前,与殷盛和何庭二人打招呼,还对前者说道:“殷先生,谢谢您,愿意给我们工作室一个机会。”他完全没料到,殷盛在接到他心怀忐忑打出去的请求电话后,不仅答应得干脆,还回来得很是迅速。
  “你发给我的剧本,我看完了。”殷盛有些不舍地收回略带对方余温的手,“故事不错,是我之前没有触碰过的题材类型,我觉得挺感兴趣的。”
  《海洲记》为玄幻背景,以海上一座如世外桃源一般的仙岛为故事起点。仙岛上生活着一群与世隔绝自在无忧的人们,有一天,岛上德高望重的长老临死前预言将来有一场灾难发生,会导致整座岛屿的沉没消失,为了避免赖以生存许久的家园遭受毁灭,岛上众人经过商量决定派出女主的父亲云懿一行人,向外寻求解决之道。胆大聪颖的女主云沁偷偷尾随父亲出岛,还带上了从小到大的跟班钟承安。这一出海,从未见过外面世界的大部分仙岛人一路上闹出了不少笑话,而女主也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微服出宫的太子男主周如璧,两人相识相交,甚至相恋。后来,云懿经过高人指点以及多方打听,发现能够拯救仙岛的宝物就在皇宫,遂让女主借着与太子交好的便利窃取,然而那宝物对皇室至关重要,男女主由此展开了一场虐恋……
  扎实的剧本是作为影视投资人的殷盛最关注的东西,除此之外,便是制作班底和演员阵容的情况。殷盛并不想被当作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他希望冠以自己之名的影视作品都是精品佳作。尽管一部剧最终大获成功,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谁也不敢保证,一部作品制作出来就能马上火爆,让资方赚得盆满钵满,让演员们大红大紫,只不过,以内容为王的作品,才更能经受观众和时间的考验。
  “玄幻剧要花不少钱在特效之上,赵老师,我愿意给你们剧组出资,”殷盛神色郑重地说道:“但我要看到真正的质量。”
  赵黎笃定地回道:“殷总请放心,我们一定会不负所望,用心打磨好作品。”
  这场会面细谈长达三个半小时,最终以皆大欢喜收尾。
  双方临别前,郑斯澜特意问了一句:“殷先生,开机仪式那天,您来吗?”
  “应该去不了,”谈完公事,殷盛收起了那份端稳持重,说话时的声音不觉带了点温柔:“不过,我预计八月底便可结束长期海外出差,到时候有机会的话,我到剧组探你…们的班。”
  “好呀!”郑斯澜欣喜道:“随时欢迎您来。”
  “嗯。”殷盛面露微笑,深深地望了他一眼,才转身带上秘书离开。
  既然项目已经谈成,工作室这边的人也准备离开。赵黎趁着下属们在收拾东西,特意走到郑斯澜身旁,另倒了一杯酒敬他,“小澜,多亏有你。”以制片人的身份筹备新剧,过程比想象中艰辛,而这次拉拢到的资金不仅数目最大,还不用几次三番陪喝酒甚至喝到吐,也没有各种明里暗里的骚扰,实在出乎赵黎的意料,尽管早已听闻殷盛的名声,她万万没想到殷盛做事利落如此,财大气粗如此,又正人君子如此。
  郑斯澜喝下一口酒,没有称功道劳,“我是工作室的人,分内之事。”
  赵黎笑了笑,认真地看他,心想:当初签下眼前这个男生真是正确的决定!
  虽然对方签约时提了很多条件,进了工作室之后,除了对接剧本进剧组演戏比较上心之外,其余活动,能不参加都不参加,别人抢着要曝光的机会,他却避之不及。就连外表也自在随性,和素人差不多,没有一点偶像包袱。若不是今日有重要事情,郑斯澜才刻意打扮一下,赵黎都没能发现这个男孩子其实长得超级好看。这种好看,甚至不能用单纯的帅气去形容,因为他并不是那种一望可知、盛气凌人的帅气逼人。他身上既拥有男性本身的俊朗刚健,又不失秀美温润,简直越看越有韵味气质。倘若精心包装一下,恐怕不输给那个她特意邀请来扮演男一号的国民男神梁隽。
  她心念一动,隐隐猜测到什么,问道:“小澜,我想问问你,你真的只是殷总的救甥恩人吗?”
  “是啊。”郑斯澜露出一丝疑惑,“黎姐,怎么了?”说实话,他仅仅救了人家的外甥一命,殷盛却一而再三的送他人情,真是太让人难以为报了。
  “我感觉,”赵黎叹道:“他看你时,眼里有异样的光。”她其实有一点点受挫,向来陌生男人,哪怕再有地位,第一眼看到她,几乎都是惊艳、流连,当然,也不乏不怀好意,但她还是第一回遇到这样的情况,殷盛对她的魅力,并无丝毫动容,谈话时完全是公事公办的态度,不冷漠,却绝不热络,稳稳地保持着得体的谦和,只有望向郑斯澜时,他才显露出那么一丝令人不容易捕捉到的缱绻。
  郑斯澜对此似乎毫无察觉,挠了挠头发,憨憨一笑:“是吗?可能比起你们,我跟殷先生比较熟一点吧。”
  第52章 这不是我的衣服
  《海洲记》开机之前,郑斯澜终于决定搬出原来的老巷出租房。助理特地开车过来帮他收拾东西,两人打包衣服、书籍和其他杂物,然后对整个屋子进行简单的清扫,花了大半天的工夫。
  “小舟,你先载着东西去那边吧,”郑斯澜说话间,将代言商赠送的头盔套到脑袋上,说道:“我要把电动车骑过去。”
  虽然签了工作室之后,工作室给他的助理弄了一辆车,负责短程接送,但小电驴才买一年多,还新新的,郑斯澜不舍得贱价卖掉,反正留着以后说不定还有用处。毕竟前不久,助理有事告假回老家,他为了抄小道省时间,骑着它去参加剧组的剧本围读,一骑好几天。
  “行,郑哥,我在那等你。”
  新公寓位于影视城的另一个方向,离工作室很近,有好几个同事租住在那个小区里,由于各项条件设施不错,且室内空间宽敞许多,租金也贵多了整整两千块。倘若不是工作室愿意报销全部房租的一半,郑斯澜并不想搬,即便隋和用艺人隐私保护的理由一再劝说。
  对于经纪人危言耸听的说法,他其实不太以为然。他又不是什么大明星,名气有限,加上平日深居简出,尽管偶尔会在街上遇到一两个认识他而请求签名合影的观众,对他的生活倒没有造成很大的干扰,他暂时体会不到那种被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的感觉,便不觉得有换房子的必要。
  他也从来没有想着要树立人设,端起架子,远离群众。演员于他而言,只是一份职业,跟天底下其他职业没什么区别。镜头之下,他是戏中人物,抑或皇子,抑或将军,抑或少爷,而镜头之外,他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名普通人。即便观众看他持有角色滤镜,戏一旦拍完,他始终得出戏,不让角色的光环套住,回归最真实而简单的自己,这样才能更好地迎接下一个新角色。
  骑了将近三十分钟抵达,郑斯澜进了新公寓,才发现经纪人也在,惊讶道:“隋哥,你也来了?久等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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