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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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远秋又探脸往儿子的小脸上扎了扎。
  这下,小家伙的双手虽搂着爹爹的脖子,可小脑袋却一个劲的往后仰,接着便是老鼠偷了油般的咯咯直笑。
  钟钰柔也跟着笑出了声,不过才一会儿她就有些欲言又止。
  这两日,钟钰柔被城里的一桩命案分去了大半心思,如今相公回来,终于有个可以敞开心扉说话的人,自然有些迫不及待。
  不过,想到待会儿他们还要画全家福像,就决定还是等晚上再说吧。
  成婚已有四五年,虽不说对妻子了解透彻,可八、九十林远秋还是有的,见对方一副有话说的模样,便问,“钰柔可是有事要说?”
  既然相公问了,钟钰柔不再耽搁,很快说起城里发生的命案来。
  要说这事,还是府里厨娘去买菜,经过府衙门口时听到的事。当时事主过来报案的场景,被婆子从头看到了尾,于是就回来学给了府里的其他仆妇听,然后钟钰柔也就知道了。
  之所以这两日都在想这件事,是因为钟钰柔觉得这家人的做法太过激,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
  原来,前日城西杨地主和他的儿子提着一个人头过来报官,说自家儿媳与他侄儿通奸被下人瞧见。等大家准备踢门进去捉奸,结果不知怎地房里突然起了大火,众人手忙脚乱忙扑灭了火,可再进屋时,杨地主发现自己侄儿已被烟给呛死了,而他的儿媳,还有气在。只是历来通奸的都该死,所以心中实在气不过的杨地主儿子,活生生把妻子的脑袋给砍了下来,然后第二日一早就提着人头过来衙门报官了。
  说是报官,其实就是把事情从头到尾叙述上一遍,毕竟平白无故死了人总要解释清楚。
  至于杀人偿命啥的,根本不可能。杨地主可说了,他的侄儿是因为通奸堂嫂时屋里起火不小心被烟给呛死的,与他们家毫无干系。而杨地主的儿媳妇,不守妇道的女人本就该死,大景朝律法是允许苦主在“奸时奸所”对□□动用私刑的。
  也就是说,如果当丈夫的发现妻子与人通奸,是有权利当场对妻子行私刑的,比如直接打杀或者浸猪笼。
  所以,杨地主的儿子杀了妻子,不但一点罪都没有,还会被旁人报以同情。
  至于奸夫,按照大景律法,捉到之后可扭送到官府,到时是罚钱银还是打板子,就视情况而定了。
  不过本案的奸夫已经被烟火给呛死,那么关于他的处罚,就没继续的必要了。
  虽听当事人这么说,可为了慎重起见,高同知还是派了官差和仵作去现场查看,让他们看看情况是否真是这个样子的。
  等几人到了杨地主那间被火烧过的房子时,果然看到地上有一具脸上和身上全是黑灰的裸身男尸,而在他的旁边,则是一具少了头颅的裸身女尸,这副场景,看来通奸之事八九不离十了。
  官差又看到地上有一只火烧过的烛台,以及半敞着的窗户,再想到前天夜里的风可谓不小,想来正是大风吹开了木窗,然后木窗又打翻了烛台,所以才引起大火的。
  官差和仵作很快把两具尸身带了回来,并与高同知禀报了他们的所见,一起被带回来的还有杨家帮着救火的下人。高同知仔细询问了他们,听后并没有疑问后,就让衙差们把尸身运到了义庄,准备等女方娘家人见过之后就挖坑埋了。
  而那杨地主的侄子,倒不用麻烦,这人如今只身一人,家里爹娘已于前年离开了人世,所以,到时直接埋了就是。
  钟钰柔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相公,杨家人这般做法,若是故意为之,那名妇人岂不连为自己辨别上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林远秋点头,觉得这样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他让人喊来了平安,随后吩咐,“你现在就去告知高大人,让他即刻派人到义庄看守好那两具尸首,此案等明日我审过之后再说。”
  平安应下,随后脚步匆匆往前衙而去。
  说实话,不管那名妇人有没有被冤枉,林远秋心里都十分反感丈夫可随意对妻子动用私刑的律法。
  又不是没有官府,凭什么一个人的生命,未经审判就被别人轻易夺去。
  这律法还有更奇葩的地方,那就是要是丈夫与人通奸,妻子却没有权力做些什么,更别说打杀了,否则依照律法,妻子得以命抵命。
  唉,当初定下这些律条的人,也不知是哪路的另类。
  林远秋心想,日后若有机会,他一定要想法改进这条律法才是。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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