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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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给女孩的信,他一直会写,一直会寄,直至女孩回信。他觉得这样,内心会舒服一点。
  可是,他心中的思念彷彿是无穷无尽。简直就不吐不快,他需要更多更多的文字,去将感情抒发出来。
  于是,有一天,他终于拿起了走珠笔,一笔一笔的,将心中的感受写了出来。
  初时只是三四段的小文章。
  然后是数页纸,一千多字的生活日志。
  久而久之,竟然是超过三万字的短篇小说啊﹗﹗
  当他将一整篇故事写满了一本厚厚的记事本后,他才大吃一惊。原本,只是抒发对女孩的思念,谁又会想过自己愈写愈多,愈写就愈喜欢,最终写出了一整篇故事来呢?
  写小说成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习惯。男孩爱上了写小说,他觉得小说的世界是自己,在里面感到很自由自在。
  因此,渐渐的就忘却了对女孩的思念。
  此时,他凝望着自己第一本作品,是一个集科幻和推理的故事。倾刻间,他百感交杂,倒是女孩简接的令他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如果,有你在我身边,一起分享我的故事。你说多好呢?」说罢,他敲打一下「小王子」,「小王子」在窗前微微的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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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夏秋冬,彷彿是个转轮,不休息地转动。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一过便是两年。
  初春又到,最后一个高中生活终于来了。再过一年,便是男孩女孩相约在樱花树下的日子。
  似乎是潜意识的作用,令今天男孩自动地醒过来。
  他望望跳字鐘上的日期,当然没有忘记三年前的今天,正是跟女孩看樱花的日子。
  其实,他有一个怪习惯,就是很喜欢在脑中重演当日的一切。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记得我先在学校看看樱花的状况。然后,就打算骗小川樱花树出了岔子。」男孩笑笑就将双手当作枕头的,托在头下﹕「谁知却害了我自己呢﹗哈哈…﹗」
  男孩爱上了写小说,对女孩的思念不致影响了他的生活步伐。可是每逢到了初春,男孩对女孩的思念就被倍化了。
  「唉……当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在她的家前大叫大喊。」他又回想当日的画面。心下就一沉,思念的情绪又再泛起。
  为免令心情再差下去,他索性睡多一会,让时间过了,相信自己就不会自动地回想当日的画面。
  闭上眼,脑中正分泌出令人入睡的化学物质。
  一分一秒的过,男孩快要睡着了。
  男孩的耳边,渐渐的传入了一把声音。
  「猪头,起床啊﹗」
  「是……小川?嘿嘿…想不到,又再梦见你呢…」
  「大笨猪头,再不起床我跟你绝交啊﹗」
  「唉唉……在梦中的你都依然那么任性呢﹗」
  「哼﹗你真的不起床么?我就哭给你看﹗然后就告诉伯母,你又欺负我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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