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记写了坦白(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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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午夜场电影之约履行的这天,我将棕色的笔记本放到袋子里,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将我的心情告诉宗毓。
  虽然宗毓还是嚷着说要看鬼片跟惊悚片,但那不足以破坏我的心情。
  宗毓第二次看到我穿着不是制服的服装,第一次因为在病床上看不见什么,不过这次,当我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表情瞬间化为呆若木鸡,目光久久在我身上驻留,直到我拍了他的肩膀才回过神来。
  我没有穿什么气质型长洋装,那骑不了脚踏车,更没有穿迷你裙,又不是想展现腿部线条给谁看──不过是很简单的polo衫跟短牛仔裤,配上一双帆布鞋,跟平时我出门的模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所以说宗毓还挺容易被吸引的,我下了结论。以后不必特地为了他打扮什么,反正怎么穿他怎么脸红,就算我穿睡衣出门他都能吓一跳吧。
  「你干么穿那么短!」他哇哇叫,脱下外套就要绑在我的腰上。
  「没有啊,平常就这样打扮,很方便啊。」我拍掉他的手,「哪有很短,我又不是袒胸露背给人家看,平常穿制服还不是都露出这一截吗。」
  我比比自己的腿。况且不是我穿得太短,是他的接受度太低的关係吧,路上大部分女生都这么穿,没有人会很注意呀,已经晚上了耶!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可是他很坚持,最后我只好真的把他的外套绑在腰上。
  我说很丑,他回答我:「反正只能给我看啦!」
  什么意思?那我以后出门不就要包得跟阿拉伯妇女一样吗?
  在公车上的时候没有座位,我们两个只好站票。晚上八点多了还是很多人搭着车往市区去,宗毓一隻手抓着拉环,用另一隻手环着我的腰。
  「怎么了?」他把我拉过去的时候我还感到莫名其妙,最后才发现我原本站的地方,周围包含他清一色全是男性。我扳开他的手,小声抗议道:「公车上本来就会这样啊,我不太介意。你不要在公眾场合动手动脚啦。」
  「不要,我很介意。」他瞪了我一眼。
  抗议被驳回,无法再上诉。算了,就让他抱着吧,反正他的目的就是想保护我,大概计程车事件给他带来太大的惊惶和阴影吧,我暗暗思忖。
  而且他也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刚刚还别过头去偷笑,我只是装看不见。
  后来我也不抓拉环了,有他扶着,就算公车再晃我依然站得稳妥。我索性把新买的手机拿出来打泡泡龙,看有没有办法破前几天创下的高分纪录。
  「喂,你这样我手会痠耶。」他在旁边埋怨,我抬头,发现他的眼睛盯着我萤幕上的游戏,很想看我打了几分的模样。
  我斜眼看他,扬起眉绽出狡黠的笑。
  「不然……」我靠过去,将半个身子倚在他身前,「这样,就不痠了?你还可以顺便看我打泡泡龙,一举两得、一石二鸟?」
  他的脸涨得通红,但是没有出口叨唸我。噗,真不知道他脸皮是薄是厚。
  搭了约四十分鐘的公车,我们来到人来人往的市区。决定十一点多再去看电影,两人就先到附近能够逛街的店家晃晃。
  「我发现你的物欲还满弱的。」跟着我走过好几间店家,我只是很快速地在整家店内瀏览过一遍,就很果决地往下一家前进,宗毓不禁摇头叹息。
  「不好吗?」我在一间布娃娃店外停了几秒,决定略过。
  「这样要讨好你会很难啊。」他的结语不知从何而来。
  「为什么要担心能不能讨好我?」我有些困惑,物欲跟讨好我有什么关係?
  他一副跟我有代沟的表情。如果他是指我逛街速度太快,那是因为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太雷同,通常稀奇古怪点或有设计感的东西才能吸引我的目光。
  「如果送你东西会很难挑吧,生日啊之类的。」他举个例子,让我有些懂了。
  「不,这个完全不用担心。」我转过身,面对他,「只要一张写得很满的卡片,最好还画些图,充满心意,我就会很感动了。」
  送什么根本就不重要,若只是为了送礼而送礼那更是不必要,我在乎的是对方有没有用心;假设今天是我的生日,对方只用很普通的信纸摺成便条的形状充当卡片送给我,但他却为了信的内容苦思好几个小时,那肯定会是最好的礼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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