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士为知己者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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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闻天赐有些缅怀的说,「……洛霖那傢伙,确实是我这辈子少数见过最无私的人。」
  「我就当你是在称讚我了。」慕易很厚脸皮的继续问道,「一开始你为了不让洛洛妨碍自己,便把她打昏了,但我不晓得你后来为什么要夺走她额头中间的那颗水晶。」
  「我的女儿同样是天选者,我知道那水晶是洛洛能力的来源,所以我夺走了那个。」闻天赐慢慢说道,「但那是洛霖要我拿走的。」
  「为什么?」
  「因为洛洛的能力虽能短暂看到未来的一瞬间,但只会看到坏的结果。」闻天赐笑着拨开自己的瀏海,露出额头中央的水晶,「洛霖认为那个能力太过不祥,也很容易误导他人的判断……他不希望自己的妹妹继续拥有这个能力,便拜託我将洛洛的水晶摘走,只是我们都没料到她会因此而一直昏迷到现在。」
  「然后,你把水晶装在了自己身上?」
  「对,那时我想既然洛霖不愿让洛洛持有这个能力,不如我来拥有算了,便将摘下的水晶贴到额头上,没想到这水晶就直接融进了我的血肉里头。」
  「……懂了。」慕易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当时洛霖没和我说清楚,但我脑海里确实有他和你说了一大段话的记忆……我相信你。」
  「你是因为我是闻怡的父亲而相信我,还是认为自己的判断是对的?」闻天赐笑着问道。
  「都有。」慕易坦白的说,「我不相信你是坏人……因为我不希望你是坏人。」
  --
  「你知道你要保的那个小鬼不是人吗?你疯了?」
  又是一根锥子刺穿了简枫的肚子。
  在镜都里,拥有刑天头颅的阿萨能够操纵所有雾气,可任凭简枫的身手再怎么好,他仍旧是只有一双黑白判官笔。
  战力差距太大,阿萨虐得很不爽,简枫打得很难受。
  简枫笑笑吐出一口血水,「我知道啊,他的事他早和我说过。而且虽然我名字里有个枫,但那是枫叶的枫。」
  「那你有必要替他做到这样?不怕没命?」阿萨愤怒至极,他并不想将简枫杀死,因为老实说这娘娘腔的傢伙和这里的所有人都没有太大关係--顶多,他就是那个嘴贱小鬼的好友而已。
  老子已经竭尽全力不伤要害,只想废掉这傢伙的行动能力……可他为什么挨了这么多锥子却还站得起来?
  「……呸。」简枫任凭额头上的血流过眼角,朝旁边又吐了口带血的唾沫,「我不是不怕没命……我还有妹妹要照顾……只是,我欠过他一条命,我会还。」
  简枫是一个只有外貌很女性化的小伙子。他的兴趣是写魏碑,那种大气磅礡的字体是他的最爱,而他偏爱魏碑这字体是因为他从小就听过一句话:字是人的第二张脸。
  简枫的第一张脸很不如他意的像个妹子,所以他很努力在自己的第二张脸找点男子气概。
  其中,他最喜欢写的一个字,只有三笔划。
  那是「士」,一个昂立于大地之上的十字。
  在古代的社会里,「士」这一字都代表了这世上少数最有才华也最有名望的人,而那时一般都只有最强悍的男人才配拥有这个名号。
  简枫很憧憬,他想成为这个现代社会里的「士」,以证明他是当之无愧的男子汉。
  而有关「士」这一个字,还有一句很有名的话。
  叫做「士为知己者死」。
  简枫不只是为了慕易而做到这样,同样,他也是为了不要辜负自己。
  他奋力瞪大眼睛,捕捉了下一发朝自己射来的锥子,再一次用判官笔挡下。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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