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大小姐,你就不能自己洗头发吗?(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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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在前往警局的这一路上,叶子辰手中的黄灵玉吊坠也一直在锁定着那个小偷。
  也就是说,另一块黄灵玉吊坠现在就在小偷的身上。可鹤狄先生明明说黄灵玉吊坠是一个和叶子辰差不多大的女孩手里,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瘦弱的男人手中呢。
  当然,如果他是小偷的话,出现在他手里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叶子辰对林馨儿说道:「对了,这个小偷的身上现在有赃物。」
  「真的?」林馨儿记得这个小偷虽然是正在偷东西,但是还没有偷成功就被她发现了,叶子辰居然说他身上还有赃物,真是有些奇怪。
  随后林馨儿上前搜身,果然从他的身上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女士钱包。
  「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当然是分析,厉害吧?」叶子辰得意的说道,招之而来的却是林馨儿的白眼。估计又是瞎猜的吧,一副装聪明的样子。
  而另一块黄灵玉,就在这个钱包的夹层里。只是,黄灵玉吊坠的绳子好像断了,也正是因为绳子断了没办法佩戴,才放在钱包里的的。
  和黄灵玉吊坠一同放在钱包夹层里的,还有失主的证件之类的东西,钱倒是都没了。
  「说,你昨天都干什么了,都去了什么地方?」
  叶子辰死死地盯着这个小偷,原来自己昨天绕着晴杭市跑了一圈原来是被这个小偷给耍的团团转,遛狗呢是吧。
  「我、我我我说,我全说。」小偷似乎被对方的气势镇住了,随后结巴着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原来小偷并非是单独一人作案,而是在一个小偷团体里。这个团体纪律严明,流窜在各个城市里作案。
  而且他们是有指挥地偷东西,领队为他们制订了一个绝对高明,不会被警察抓到的偷窃计划。
  那就是,在一个地方成功偷到东西了之后,就立刻远遁,跑到很远的地方继续偷。这样就不会被警察蹲点抓住,仅仅是一两起的偷窃事件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这叫雨露均沾。
  而他们的住所也是一天一换,比如昨天,就是在一个郊区的小仓库。
  昨天叶子辰来到那个小仓库的时候,那几个小偷刚在那里一起吃完饭,然后出去开始晚上的行动。
  而那个小偷昨天也是从商场偷到医院,医院偷到火车站,火车站回到仓库吃饭,然后再去商业街「晚偷」,毫不知情的叶子辰就浪费着自己的能量跟着他跑了一大圈。
  这种精心炮製的战术似乎和神出鬼没的恐怖分子有些类似,几乎是万无一失的战术,但却被叶子辰和林馨儿给抓到了。这小偷也是倒霉,偷东西的时候碰巧被警察看到了。
  叶子辰更倒霉,为了抓住他还付出了以后去皇冠超级市场买菜超级加倍的代价。
  他真想一把掐死这个小偷,没想到自己居然被这混蛋溜了一大圈,跟着他屁股后边跑了整个一圈晴杭市,真是一腔怒火无处发泄。
  随后,叶子辰便从小偷的口中得知了这个包的来歷。
  这是他小偷集团的女同事在游泳馆的女更衣室里,撬开了更衣室的柜子偷到的钱包。本来拿走了现金之后想直接扔掉的,但他想到了下个月自己的妹妹就要过生日了,而这个钱包还是崭新的,扔了可惜。
  于是就把钱包要了回来。不过当时在仓库的灯光昏暗,他没有发现这个钱包居然还有夹层。如果发现的话,应该会把证件和那块拴着红绳破石头丢掉吧。
  「誒,林警官,你抓到小偷了么?真了不起啊。」
  林馨儿转过身,看到是一个警局的老前辈在端着咖啡,他似乎是来找自己的。
  「是啊,张警官,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恰好抓到的。」
  「居然在警察的面前偷东西,现在的小偷也太嚣张了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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