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我们一起下地狱”(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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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半句话宋南清没说,但他和郑宇都心知肚明,宋南清和基督徒并无两样,在他眼里,天堂并不是某个具体的地方,哪里有郑宇,哪里就是他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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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院后宋南清和事务所申请休了年假,陪郑宇在马略卡岛的度假村又休养了一个月,好在郑宇中枪的部位算不上要害,休养一个月后便可以正常走路了。
  两人又回到了那个无比熟悉的家,屋内的陈设没有改变,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宋南清的视线扫过每一寸熟悉的地方,就好像他根本没有离开过一样。
  放下行李后二人一起上了二楼,推开那扇门,郑宇径直走向一旁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包。
  “这包……”,这是他在美国被抢走的那个包,想起赵锐克说的那些话,想必这个包是自己晕倒后闫琛拿走的,罗伯特事后也和他提过,说自己晕倒后有一个人突然冲出来两三下就解决了那两个飞车贼,但是离开时也拿走了他的包,所以罗伯特只当他也是为了劫财才动的手,并非是为了解救宋南清。
  郑宇从包里掏出一个边缘都被磨皱的项圈,其实宋南清当时告诉自己每晚都要系项圈的时候,他就想到了闫琛交给自己的这个包里的这个项圈,如果不是经常佩戴又怎会磨损至此。
  他靠着椅背,翘起腿来,冲着站在门口发愣的宋南清勾了勾手。
  宋南清缓缓跪下,爬向郑宇,用脸贴上他的脚背,边用舌头舔边抬眼看着郑宇。
  他的唇吻过小腿的伤口,望着眼前坐在上方,犹如神明的男人,虔诚的献上自己的忠诚。
  “我不喜欢强迫人,从前是,现在也是,我要你亲口告诉我,你是谁?”郑宇的的语速很慢,但蛊惑力十足。
  他不要他被欲望控制的臣服,他要他清醒地沉沦。
  宋南清扬起头,将自己白皙的脖颈暴露在郑宇面前,吐字清晰的说道,“我是您的狗,郑先生”,这问题就算再问一百遍,他也一样的答案。
  郑宇明白宋南清是想要自己亲手给他戴上项圈,他抚了抚宋南清的头顶,“这个太旧了,我改明儿再定个新的。”
  宋南清却摇摇头,新的项圈代表新的开始,但在他眼里他和郑宇这样算不上新的开始,在分开的一年里时间里,他没有一刻忘记过郑宇,而郑宇做的事,更像是背着他单方面继续了这段关系。
  郑宇没有抛下过他,从来就没有过。
  他很清楚,每当郑宇望向他的时候,这个世界上除了郑宇在的地方,他无处可逃。
  郑宇的手解开项圈的卡扣,绕过宋南清的脖颈,温柔的为他系上这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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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折腾到后半夜宋南清才睡,今天起床就已经快十一点了。
  起来做好饭才想起,从西班牙带回来的虾酱还放在行李箱里,用来涂面包最和合适不过了,就赶忙去拿,回来的时候郑宇已经把锅里的早餐盛出来了。
  看着餐盘里的煎蛋宋南清一口都没动,郑宇开口问道,“还是不爱吃鸡蛋啊?”
  宋南清摇摇头,“总觉得有股腥味”,即使是煎过的蛋也是一样,每个人都的味觉可能都会在某个事物上有异于常人的感知,就像他很喜欢吃香菜,王阳朔却总说香菜有股汽油味。
  “比这更腥的你倒是爱吃的很”,郑宇把盘子里的鸡蛋夹给宋南清,看着他乖乖吃掉。
  宋南清很喜欢郑宇在这种,他不喜欢但却能接受的小事上管控自己的感觉,他总是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接受,实则心里窃喜,这让他觉得郑宇是关心他的,而且郑宇的度把握的很好,遇到真的他排斥至极的事,郑宇反而会帮他避免。
  “郑先生,巴黎这边的事务所也给了我工作邀请,我明天想去和王阳朔他们聚一下,后天就去美国办离职手续,您看可以吗?”
  自从自己告诉王阳朔自己回了巴黎,这小子就恨不得一天一百条信息催他出来聚,还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他。
  郑宇点了点头,对于已经毕业的宋南清来说在哪里上班都一样,他当然也希望能离自己越近越好,“其实你要回巴黎的话也不是一定要找新的地方上班,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帮你开家自己的事务所。”
  宋南清将盘子里的奶酪切成小块后和郑宇换了盘子,“谢谢您,其实我也有这个打算,但我现才刚工作不久,想再积累积累经验。”
  郑宇表示赞同,在事业发展这方面,宋南清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很乐意帮忙,但是关于他个人发展的抉择,他向来都是尊重宋南清自己的意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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