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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树
  那时候,我的身高好像还没有比家里的餐桌高上多少吧。
  我一直跑、一直跑,记得当时嘴巴周围沾上了不少鲜奶油,黏黏糊糊的,样子一定超级蠢,但那时候的蛋糕是什么口味,我已经忘了,反正也不重要。
  毕竟那就不是一个值得拿出来回忆的生日啊。
  而且,那个年代大家都还在用底片拍照,拍出来的照片可是会随着时间过去而变淡变黄的。
  所以每当遇见了某些事情、或是老妈又打来的时候,就像现在一样......那些零零散散的、自己突然冒出来的画面,都已经没有了任何一点色彩。
  「爸爸!爸爸!你看、你看!叔叔送我照相机欸!」
  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自由时报的阴影盖在脸上。
  那些一笔一画的油墨文字,当时我没有几个认识、那些低解析度的黑白照片,也没有几个记得。
  唯一忘不了的是,当那叠对我来说还太过困难的报纸被放了下来以后,我爸在那后头的表情。
  我真的不懂。
  我不懂为什么他要用那种眼神看待我的生日礼物。
  好像是我自己正拿着一个很麻烦的东西一样,造成了他多少的麻烦、又造成了所有家人的困扰,我甚至认为自己应该要感到愧疚才应该。
  这是对的吗?这不对吧......
  啊!对了,我想起来了。
  有顏色的,在这份记忆里,还是有顏色的。
  那台相机,是淡淡的蓝色。
  就像刚上来台北的时候一样。
  刚毕业,回到家,跟着老爸做了一段时间后,我记得我被他甩了一巴掌,超级痛的啊,差点就要晕过去了,然后我对他骂了几句三字经,他就要衝进厨房拿菜刀出来砍我。
  我当然只能跑啊,边哭边跑,就跑出家门了。那个蠢老妈也跟在后头,她也追了出来。
  她求我原谅爸爸、求我先好好回家睡一觉,其他的什么事等到明天再说。
  我当然不要啊?回去一定会被砍死的。
  我就一边哭着、一边连她一起骂。
  然后......她才开始改成求我......至少先等她一下、一下下就好。
  至少先等一下,让她先回家一趟、让她用那双擦不乾眼泪的、长着厚茧的双手,把两万块交到我手上。
  至少......至少先找个地方住、至少不要饿到肚子了。
  她是这么说的,至少......至少......
  但是老妈啊,不是我嫌不够,而是在台北这烂地方,两万块根本没办法让我「至少先找个地方住、至少不要饿到肚子了」。
  两万块,我还不到一个礼拜,就已经没有办法在旅馆多住一天了。
  两万块,根本不够让我拍出什么好照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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