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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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很突兀地,我想起曾和我一起合租的朋友,高中时,她和我要一起参加学校的文艺奖,我们准备合画漫画,那时候有另一个朋友参加了小说组,她写了一篇男同志的爱情虐恋,最后结局是两个人都死了。
  后来那位朋友得了第二名,评审给她的评语是文字优美,但故事内容滥情。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身为同志的结局,总是在世人眼中如此悲惨。
  越悲惨,他们就越值得同情,越值得提笔创作。
  然而我也记不清楚,高中那时候的我到底对民俊抱着什么感情,说不定我到现在都对他毫无歉意呢?
  那有没有可能,所谓的「理解」,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因为明明,那样子的评语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
  我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啊。只是不管什么时候去思考,所能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答案。
  我在走廊上停顿许久,终于还是又返回了原地,我至少要道歉,然后说自己也有看《欢迎光临烦恼諮询社》。但我却看到小芳替补了我的位置,她和阿梅梅展开热烈的交谈。
  我吞了口口水,最后还是往回走了。
  我缓步回到房间内,而民俊坐在沙发,他的头发绑成包头,身上穿着浴袍。看上去没有在浴池内泡到烂掉。
  他看向我,不过却皱起眉头:「你跟编辑吵架了吗?」
  「同事找我聊天。」我也坐到沙发上,就像我们在家中工作桌的方向配置。
  「哦,聊一聊就吵架了?」他说。
  「她太热情了。」我言简意賅的说:「她说她很喜欢《艾蒙》。」
  「那很好啊。」民俊回答,他打开房间冰箱内拿来的汽水,发出啵的一声响,我看着他喝下饮料时喉结的动作:
  「很多名人都很喜欢冷门的创作者。」
  一瞬间我又觉得烦躁了。
  我不应该这样对待阿梅梅,就算虚偽,也应该要称讚她,然后祝福她漫展顺利,签名会好好完成,未来一片光明。
  「有人称讚你不高兴吗?」民俊问。
  「我不知道。」我低下头看着,右手的中指上有厚厚的笔茧,骨头稜角分明,那是一隻长年都在画图的手。
  下一秒,我突然有个想法——如果我全盘托出,他也只会淡淡的说很噁心的话——那我感觉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瞬间我觉得整个人,好像快要崩塌。
  「因为你来了,所以我知道自己很可悲。」
  民俊喝饮料的动作停了一下,他问:「为什么可悲?」
  「你问我,我为什么要成为bl漫画家……」我讲出口的每个音,感觉都有些断断续续:「因为我对你做过那样子的事情,所以我想要去理解……可是这样的理由,我上次就在你面前这样说出来,不觉得很可笑吗?」
  「我没有觉得可笑。」民俊只回答这么一句。
  「但说是理解,其实不是去理解你,而是我自己。」我有些不受控的开口:「如果我能够了解到我这么做是不对的。如果这样的故事,可以告诉其他人,这样做是不对的……那感觉一切就有意义了——那本来应该我要传达的事情。」
  「可是当阿梅梅跟我说,她觉得被这个故事拯救后,我就觉得,好对不起她。被我这种人拯救,她怎么那么可怜……」
  我感觉没办法再讲下去了,于是索性的,将自己整个人都靠在沙发上,抱紧抱枕,把自己装的很委屈。
  「就连这种想法,也像是我自作多情。所以真的很可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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