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如血(《不要乱捡孩子回家(人外)》同(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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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说明:
  本文角色原型全部基于 鸽俩好 老师的作品《不要乱捡孩子回家(人外)》。
  本文有一定程度的私设,请以鸽老师的原文为准。
  为了不给鸽老师的原文造成影响,本文视角从《番外·初遇(一)》中监狱逃犯为主。请结合《番外·初遇(一)》一起阅读。
  第一次写同人,请大家多多包涵!最后附上之前写的一首斜藏小诗~
  祝食用愉快!
  要是被同行们知道,自己变成了一个监狱逃犯,肯定会被嘲笑死——
  猎魔人,应该是浪迹天涯的职业,算不上黑道,当然也不是白道,人类政府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听说过还有锒铛入狱的。
  “我们是猎魔人,不是骑士!小姑娘,我们只拿钱替人办事,不是去做慈善,也不是去弘扬什么正义!”师傅不知道多少次这么对她说过。
  猎魔人第一准则:只接有金钱回报的猎魔委托。没有钱或其他形式的回报,一律不接。
  猎魔人第二准则:不主动施舍帮助,不主动卷入种族纷争。
  但是何恩不一样。
  成为猎魔人的条件之一是先天具有一些特殊能力,比如对魔力有感应等。但她本来是一个普通人类,理论上是没资格成为猎魔人的。奈何她太过执着,硬生生喝了不少稀有的树魔毒液,居然侥幸活下来,自虐般地把自己改造成能伤口迅速愈合的“人”。
  “何必呢。”同伴们都说,“没有人是愿意主动成为猎魔人的,都是被人类群体排挤的‘怪胎’才会被迫做这种工作。”
  何恩只是笑笑,不接茬,只是更加努力地锻炼,提高身体机能。
  她拼死拼活成为猎魔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复仇——
  杀光所有的魅魔。
  虽说现在社会上对魅魔的接受程度不像以前那么低,但是不代表魅魔不会因本性而破坏人类社会。
  比如和自己相恋6年的男友,就被一个横刀夺爱的女魅魔抢走。
  后来听说女魅魔还将他榨干,男友精尽人亡,在极乐中欣然赴死。
  在监狱里,何恩握紧手里的银剑,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当时把她抓进监狱的女人,那个叫未薇的负责种族纠纷的总指挥官,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在我的管辖区杀人,你未免胆子太大了些。”把何恩丢进监狱里,未薇踩着军装靴子,一脸不屑地俯视她。
  “他们不是人,是魅魔。”何恩怒目。
  “是魅魔就杀?他们可从不主动攻击人类。”未薇挑眉,“一般情况下,猎魔人是不会有种族主义者出现的,所以我们之前从来不管。但是你,很危险。”
  何恩还想辩解什么,未薇已经转身离开。
  银剑是猎魔人的必备武器,有的魔物对子弹、炮弹这些东西完全免疫,但银剑对他们来说攻击力极强,伤害极高。
  然而银剑对其他金属制品毫无用处,关住何恩的监狱全部由高强度合金制成,所以她的银剑并没有被收走。
  何恩拔剑出鞘,割破手指,把血抹在自己眼下。
  以前她跟着会魔法的猎魔人学过简单的法术,对人类用绰绰有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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