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回家养蜂了 第24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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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雀儿啊, 你可是咱们老金家的大功臣呐!来,尝尝这个鱼子酱,特意从俄罗斯空运过来的。”
  金永华十分卑微地讨好着儿媳妇。
  不讨好不行啊!
  谁让睿睿跟他妈最亲呢?
  想到这个,金总又是心酸又是骄傲。
  心酸的是他和大孙子相处的时间太短了。
  骄傲的是,大孙子跟他一样,最孝顺母亲了。
  山雀吃过不少鲫鱼籽儿,这俄罗斯的鱼子酱还真是头一回吃,没想到刚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哇的一声就吐了!
  长孙之母吃个席面把自己给吃吐了?!
  金总当即大怒,立刻让人把酒店经理叫了过来,怀疑是他们的食材不新鲜。
  经理听说今年金家的酒席把金总的儿媳妇给吃吐了,吓了一跳,赶紧跑了过来,跑到一半想起来现场有人出现呕吐症状,又让人打电话叫救护车。
  要是一般的客人可绝对没这待遇。
  但谁让今天摆酒的人是金总呢。
  这位可是本地最炙手可热的大老板!
  救护车很快就赶到了,一阵兵荒马乱,山雀被送到了医院。
  一检查,食材没毛病,长孙之母又怀孕啦ヾ(@^▽^@)ノ
  众人转怒为喜,纷纷一窝蜂的恭喜金总。
  金成杰无语地看着这帮马屁精。
  我老婆怀孕,你们不来恭喜我这个准爸爸,为什么要去恭喜我爸?不就是我爸比我有钱吗?
  哼!早晚有一天,我老婆比我爸还有钱!
  酒店经理腿一软,也跟着喜极而泣了。
  “好!雀儿真是咱们老金家的功臣呐!阿杰你过来,趁着亲家也在这里,我今天就要问问你,山雀这孩子都给你生了一个,现在肚子里还揣着一个,你到底啥时候跟她领证?”
  可怜见的~老婆被他囚禁在疗养院,金总这会儿两眼一抹黑,只能硬着头皮亲自上阵催婚了。
  不趁这个机会把山雀这个儿媳妇给坐实了,万一过两年,他儿子年老色衰,山雀又找了个更年轻俊秀的咋办?
  郎山那边的习俗他也听说过,女人们一个比一个彪悍,都是能顶门立户的。
  关键是人家还真不一定瞧得上他们金家这偌大的家产啊~人家就爱关起门来过痛快日子,没事烤个洋芋,唱个山歌啥的,压根就不乐意进他们这种高门大户里受委屈。
  要是搁在年轻那会儿,金永华觉得这种人怕不是个傻子,放着锦衣玉食的豪门富贵不享,居然要留在山里吃糠咽菜?
  可半生蹉跎下来,如今半截入土的年纪了,金永华回头想想,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竟然就是和母亲在乡下生活那几年。
  就像是藏在记忆里的糖,生活越苦,就越忍不住想把这陈年旧糖翻出来,偷偷舔一口,再藏到记忆里。
  讲真,现在丢了一个亿,金总倒不是很心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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