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时 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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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明知道她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她生日是春分,以前对她无微不至的陆夜白。
  或许如果今天陆夜白瞒着她结婚的女人是除了顾月明以外的女人,她也不会这么难受。
  但那个人偏偏是顾月明。
  是以前和她一桌吃过铜火锅,笑着说她唇钉很好看的顾月明。
  仿佛为了证实些什么,时温忆起这家铜火锅店里有个时光胶囊,就是可以花钱买一张明信片在上面写下对未来自己要说的话,然后让店家保存起来等之后一个固定的日子寄给他们。
  走向前台敲了敲桌面,麻烦小哥分别给她找出一年前和九年前署名为时温的明信片。
  小哥拧眉不善的看了看她,告诉她一定要日期才能取。
  时温没什么犹豫就说,每年都是3月21日,只要有时温署名的全给我拿出来就行。
  小哥还是不愿意给她找,嫌太麻烦了。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让他给我找。”时温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想跟他多废话。
  听这干脆爽利的话语再看她坚定固执的表情,小哥只好妥协说‘等着’,进里屋给她翻找。
  说快也快,毕竟也没几个冤大头愿意花30块存一张连自己都不一定记得的明信片。
  但说慢也慢,毕竟年份久了难免难找。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小哥才从里面出来,手中捏着一小摞包着信封的明信片交给她。
  那一摞有五张,分别来自于一年前、七年前到十年前,正好是陆夜白第一次带她来这家店给她过生日,当着她的面写明信片还不让她看的时候。
  时温照着日期前后依次拆开来看。
  十年前3月21日:
  我有一个最爱的女人,她叫时温。
  她长得很美,爱穿旗袍,爱红玫瑰,爱画油画,对其他都是淡淡的,也没怎么真心笑过。
  她其实脾气很大但不喜欢对不熟悉的人发,我应该算唯一有幸的一个。
  今天是她的生日,因为没有人给她过生日所以便宜了我,也是我陪她过的第一个生日,借她的愿望许个愿,希望我能给她一辈子生日。
  不行,说的不够明白,重来一次。
  我希望,在未来某个3月21日能娶到她。
  到时候我一定会在江北街上摆满她最喜欢的红玫瑰,给她一个最隆重盛大的婚礼,让所有人都来祝她生日快乐。
  九年前3月21日:
  这是我陪她过的第二个生日。
  本来是想等吃完饭和她表白,我连场地都布置好了,是她最喜欢的、像油画里那种种满红玫瑰的城堡。
  可她笑着和我说前两天有人向她表白,她一点都不想谈恋爱,如果将来想谈恋爱的时候,她会主动追她喜欢的男人。
  可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也不敢再对她表白,我怕她也像对其他人一样对我,连朋友都不和我做。
  再借她愿望许个愿,希望她能来追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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