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夫妻养娃日常 第8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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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该给他退回去!”林母恨恨地说, 又道, “小宗这孩子还是有良心, 比他爹强多了。”
  虽然通过亲妈和宗绍的态度, 林薇对宗父印象不太好, 但那怎么说都是长辈, 这话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停顿片刻问:“我公公婆婆离婚,是因为宗绍他爸对不起他妈吗?”
  林母冷哼:“何止是对不起!”
  “他到底做了什么?”林薇等了一会没等到下文, 不得不再次开口问,问完见她妈还是不想说, 便道, “你也看到了,他们隔三差五写信来,宗绍一直不回, 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上岛了,我什么都不清楚,到时候人来了,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接待他们?”
  “还接待?打出去就行了!”林母眉毛一拧, 说完后又长出一口气, “本来我想着,你跟小宗虽然结婚了,但他爸妈早离婚了,亲家我是只认杏兰的,不跟那混蛋来往,没必要让你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林薇问:“那位怎么说都是宗绍亲爹,您能不跟他来往,我是儿媳妇,我们难道还能不认他?”
  林母并不是不懂人情世故,只是两个孩子结婚那会好友还活着,有她在,那人没脸来打扰他们。好友去世后,她也担心过一阵,但那人没找过来,她就放下了这事,一直到今天。
  想着闺女的话,林母叹了口气说:“这件事吧,说来话长。”
  林母本名将张二妮,和宗绍母亲陈杏兰,还有宗绍父亲宗平是一起长大的,他们的父母佃着同一个地主家的地。
  宗家本来不是佃农,他们自己有地,但那年头就算是有地的人,日子也不大好过。
  因为田地赋税重,而且上头管事的年年换,甚至上半年这个人管事,下半年那个人就打来了,赋税一年收两遍是常有的事。许多有自耕地的农民被高昂的赋税压垮,被迫卖掉土地,成为佃农,宗家就是如此。
  但宗家还要惨一些,因为宗平父亲在这期间瘸了腿,走路一瘸一拐起来。地主佃租土地不是为了做慈善,而是想挣钱,一个四肢健全的人和一个瘸子,他们当然愿意将土地佃给前者,宗家差点连佃农都当不上。
  之所以说差点,是因为有人帮忙求情,而这个人,就是陈杏兰父亲。
  陈家虽然也是佃农,但陈杏兰父亲早年跟着私塾先生读过两年书,认识些字,再加上他为人正直,乐于助人,在佃农中很有威信,因此跟地主家的管事也能搭上话。
  他以前就跟宗平父亲认识,见他日子艰难,就帮着说了几句话,才让他有了地种,不至于卖孩子。
  陈父不但帮宗家佃到了土地,还帮他们在自家隔壁搭了草棚,两家正式成了邻居,而陈杏兰和宗平也得以认识。
  只是好景不长,宗平父亲因为伤腿的时候没能得到好的治疗,瘸了的那条腿经常疼痛难忍,有一次他去田里干活,走着走着腿突然痛起来,他一时没防备,直接栽进了水沟里,脑袋撞到了水沟里的石头,直接一命呜呼。
  宗平母亲本就病恹恹,丈夫去世后,她没能为母则强,直接病倒了。临死前,宗平母亲跟陈父提出让儿子入赘陈家的事,只求他们能将他养大。
  陈父答应将宗平养大,却没答应入赘的事,只是在宗平母亲的哀求下,给两个孩子定了娃娃亲,说等他们到年纪,就让他们成婚。
  于是宗平就在陈家住了下来,陈杏兰从此多了个童养夫。
  林薇问:“那时候他们感情好吗?”
  “那会当然好,你看小宗模样俊吧?”林母突然问,见闺女点头,继续说,“宗平年轻时候,长得比他还俊,那会我们村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没有不羡慕杏兰的。”
  “那他对我婆婆呢?”
  “也好,要是他对杏兰不好,大家也不会这么羡慕,杏兰也不会等他那么多年。”林母说着垂下眼帘,只是她现在想想,却已经分辨不出他那时候是真心对陈杏兰好,还是为了恩情,不得不对她好。
  “我婆婆等了他很多年?”
  林母点头,继续往下说:“我们十七岁那年……”
  他们十七岁那年,石城来了伙解放军,宗平见了大受鼓舞,回家就跟陈杏兰说想参军。
  宗平的决定,陈杏兰向来无条件支持,甚至还想跟着一起去当兵。
  但陈父陈母知道后坚决反对,虽然他们敬重解放军,却不希望女儿去冒这个险,宗平也一样,他们年纪不小了,陈家已经看好日子,准备让他们结婚。
  陈家因此闹了一场,过程林母不清楚,但她知道最后的结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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