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鸿鹄志?壹(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随随不解:“那又如何?”
  “神君修道,千百年弹指一挥间,这二十年便似白驹过隙,瞬息而已,自不觉人间万象,日新月异。”
  修道……
  她果然惦记成仙。
  随随只作不知:“听不懂。”
  “入世二十年,识人渐多,识事渐广,此心所求自然与初时不同。”南婉青说道,“从前命途坎坷,我自认原是品貌有碍,方落得这般处境。可日后再作思量,南兆良更是獐头鼠目,猥劣不堪,论容貌人品,一无是处,为何他却家成业就,衣食无忧。”
  随随道:“为何?”
  “南兆良做的是酒水行当,平日……你可知何为酒水?”她向来心思细密,故而一问。
  随随点点头:“我知道,拿来喝的玩意儿。有人爱酒,便有人卖酒,他是卖酒的?”
  南婉青道:“他并非贩酒商人。”
  “不是卖酒的?”随随疑道,“酒水行当能翻出什么花样?总不是拿自己做下酒菜罢?”
  南婉青笑道:“好稀奇,知道酒水,还知道买卖,这是什么缘故。难道神仙也饮酒卖酒?”
  随随道:“座下有一小徒孙,常以人间酿酒之法酿造仙露,也曾以此物换取丹药灵宝,想来大差不差。”
  “你准许他自酿仙露,自作买卖?”
  随随道:“这话说得可笑,为何不许?”
  “凡间严禁私酒,”南婉青道,“唯有官府方可制酒制曲,入市买卖。私售酒水者,数至五斗,死罪。私售酒曲者,数至二十斤,死罪。”
  “凭什么?”
  南婉青道:“凭官府有兵有马,有刀有枪。”
  随随冷冷一笑,不言语。
  “前朝各州县皆设酒务,主理酿酒及酒课事务,平民只得与官家买卖,是为‘榷酒’。且不论各地州府,仅京中都酒务一年课额可达十万两白银。霸市独大,不费吹灰之力,日进斗金。”南婉青道,“入宫那年,我曾翻阅户部奏表,国朝岁入白银两千万两,其中正税约六百万两,杂税一千四百万两,杂税之中酒税占去四百万两,盐税才不过二百万之数。”
  随随惊奇不已:“盐?”
  南婉青道:“口食日用之盐,耕田备甲之铁,颐神养性之茶,悲欢作乐之酒,此四者皆属官家产业。平民取用,各添税银一笔。”
  “榷酒一法,本是为国库敛财,故交由官员承办,守着个聚宝盆,只按部就班,自然财源滚滚。奈何贪心难足,他们不满只赚利钱,竟还将本钱昧下,酿酒所需米、麦诸物,分文不出,命庶民备齐奉送。进而偷工减料,使得酒水滋味淡薄,更有甚者,酸坏不能入口。酿出此等劣酒,百姓岂能买账,他们又有手段,每户人家婚丧嫁娶,以门户大小定下用酒之量,按例行事,强买强卖。”
  “折磨日久,民间怨声载道,盘剥之财皆由各级官吏中饱私囊,而非天家国库,朝廷岂可坐视不理。诏令改官榷酒酤为募民掌榷,即平民出资经办酒务,交纳税额有余,可得利钱,交纳税额不足,以家产偿之。南兆良的酒水行当,乃是与官府买扑酒课,从中获利。”
  “因前车之鉴,朝廷严禁官宦人家与富商巨贾承办酒业,只许平民参与买扑,南兆良便成了富商的摇钱树。南家无人官身,实属寒微,南兆良为二房幼子,其母溺爱,养得一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成日与一众酒肉朋友,厮混勾栏瓦舍,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他正是在酒桌之上,同几个花花公子一拍即合,他出名籍,他们出银钱,如此做了酒水生意,财运亨通。”
  南婉青言尽于此,又斟一盏清茶。
  随随问:“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南婉青饮了一口茶水,仓促答话,方欲再饮,却是如鲠在喉:“他因何安身立业?论品德,偷鸡摸狗,论才干,目不识丁,论相貌,奇形怪状。可他轻易得到我梦寐以求的富贵逍遥。”
  “我好像明白了,好像又不太明白。”随随沉吟半晌,“你活得辛苦不是因为容貌,而是另有因由。”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