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0章 昭武八年(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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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有书友说,打韩国打了几百章,打齐国,齐国三章就死,太仓促了,这一点我承认,不过说实话,齐国与魏国的国力相差太悬殊了,又有乐弈在,齐国根本不可能翻盘,实在没什么好写的。就算是楚国,接下来也着重描写个别人物的退场。』
  ————以下正文————
  魏昭武七年十一月,魏国朝廷遣礼部左侍郎何昱,携郎中郑习、范应等几人,乘坐船只抵达临淄,代表魏王赵润,与齐人商议「齐国降格为魏国郡国」的事宜。
  此时齐王吕白已绝食而亡,左相赵昭亦殉国而死,田讳、高傒、管重、鲍叔、连谌等原齐国公卿,团结一致,希望通过非暴力的外交手段,尽可能地为齐人——其实主要是齐国的贵族——争取利益。
  正因为如此,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并没有像齐王吕白与左相赵昭那样‘殉国而亡’,而是被迫选择投降魏国,毕竟他们身背后都有家族,且不具备像「左相赵昭」那样‘任性’的权力。
  赵昭是魏人,非但是魏国的公子,而且还是魏王赵润曾经关系极好的弟弟,因此,赵昭为齐国殉国而死,就算魏王赵润站在兄弟情谊的角度很是气愤,但最终呢,赵润还是决定将赵昭安葬在齐国,维护了赵昭在齐人心目中的地位与声誉。
  甚至于,还授意册封赵昭之子赵梁为「东安平侯」,得享「东安平」、也就是与隔着淄水支流与临淄相望的那座县城为封邑。
  但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却不同,若他们陪同齐国殉死,魏国肯定不会刻意照顾他们的家族,家族难免因此而衰败。
  虽然这听上去似乎很现实,但事实如此:当君主还在抗争的时候,作为臣子,当不吝生命为国效力,哪怕为此牺牲自己,但倘若君主都放弃了,那么臣子的坚持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这个时候再考虑自己家族的事,世俗基本可以谅解。
  像釐侯韩武、雁门守李睦、齐相赵昭这种,终归还是少数,绝大多数人都会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家族做出更好的选择——而这并不能否认他们此前对国家的忠诚。
  待等魏国的使者抵达临淄后,田讳带着一干齐国公卿与前者交涉,双方在详谈了足足大半日后,最终达成了协议。
  这份协议包含很多,比如,田讳等人希望魏国册封齐王吕白的长子「盈」为齐侯,将临淄城赐予这位世子为封邑。
  魏使何昱欣然应允,因为来时他已得到了他魏国君主赵润的授意,允许吕氏一族保留临淄。
  这是出于两个考虑:
  其一,齐王吕白在齐国并未失德,因此,魏国覆亡齐国的举措,实则让齐人深恨魏人。
  因此,倘若魏国日后想要治理齐国这块土地,那么就要善待吕氏一族,尽可能地化解齐人对魏人的恨意,这样才能长治久安。
  其二,按照不成文的默契,田讳、田耽、田武、管重、鲍叔等人恳求魏国册封齐公子盈,实则就是为旧日齐国君主所做的最后一桩事,倘若魏王赵润想要田讳、田耽、田武、管重、鲍叔等人归降魏国,那么就要答应他们这最后的恳求。
  若是拒绝,那么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就唯有自尽以保全忠义——因为他们连安顿旧日君主的子嗣都办不成。
  而若是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当真因此而自杀,那么这笔账得算在魏王赵润头上,因为这等同于是赵润逼死了他们。
  而反过来说,只要答应了田讳等人这最后的恳求,那么这些齐国公卿对吕氏一族也称得上仁义已尽了,介时才有可能真正为魏国效力。
  简单地说,就是魏国用一座临淄城,换取了田讳、田耽、田武等一干齐国将领、齐国公卿效忠魏国的可能,这么赚的事,赵润又岂会不答应呢?
  除了将临淄城赐予齐侯吕盈作为封邑以下,魏国亦承诺保留齐国原一干公卿的封邑,比如田讳、田耽、田武一系「临淄田氏」的封邑「平原邑」,魏国依旧归还田氏家族,用以笼络田氏一族的英才。
  总而言之,在待遇这一块上,魏国与田讳等齐人并没有商量过多,毕竟魏王赵润在这方面还是非常大度的。
  双方存在争议的,是另外几桩事,比如齐国的军队如何安顿,齐国之境日后由谁来管制等等——田讳等人并不担心魏王赵润会亏待齐人,问题是魏国的贵族,也不乏有一些害群之马,看看当初在宋郡内所发生的事就知道了。
  因此,田讳还是希望能由齐国本土的贵族出任郡守之类的官职。
  当然了,鉴于当前的状况,田讳等人只是好言恳求,不敢有任何失礼的地方。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乐弈——当时魏王赵润瞩意乐弈为魏军主帅——暂时担任北海守,整顿整编齐国的残军,田耽、田武、田恬、仲孙胜、东郭昴、闾丘泰等一系列齐将,暂时交出兵权,视情况而定再回复兵权。
  其实主要就是看魏王赵润的态度。
  不过乐弈虽然暂时担任北海守,但他只管“军事”这块,至于齐国的经济、民生,暂时还是由田讳、高傒、管重、鲍叔等旧齐国公卿来处理。
  在该年的年末,魏使何昱返回王都雒阳,将与齐人达成的协议禀告魏国君主赵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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