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朝暮(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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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贞道:“因为逛商场对你们男人而言是莫大的折磨。我不忍心折磨你。”
  顾铭哑然道:“那你可真是善解人意。”
  韩贞道:“我们到街上逛逛,买点东西就回去。”
  顾铭问:“你跟着我走就知道了。”
  两人走回大学城,沿路买了苹果和巧克力,两人都吃得两嘴油腻。
  顾铭被韩贞拉进文具店。他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韩贞要干什么。
  韩贞走到柜台前,对营业员道:“你好,我要一支毛笔,一盒墨水,一叠白宣纸。”
  待韩贞买好这些东西,拉着顾铭出店子,顾铭才疑惑道:“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韩贞道:“我送了你一串挂着‘朝暮’吊坠的项链,你也给我写两句与朝暮有关的诗吧。”
  顾铭问:“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韩贞道:“我想的也是这两句,简单,好记。”
  顾铭不解道:“不是,好端端的,你要我写什么诗啊?”
  韩贞道:“我听说你写的字非常好看。等不了几天我就要走了,趁着我们还在一起,你就送几个字给我当做念想呗。”
  顾铭道:“我送了你戒指。”
  韩贞道:“戒指是一回事,字是另外一回事。”
  顾铭道:“戒指可以随时戴在手指上,字卷却不能时常带着。”
  韩贞摇头道:“但是文字本身的魔力更让人着迷。”
  顾铭苦笑道:“我已经很久没写过字了,手法早已变得生涩,未必能把字写好。”
  韩贞道:“所以我买了一叠宣纸、一盒墨水,你可以慢慢练字,如果宣纸不够了,我还可以再去买。”
  顾铭只好点头道:“我尽力吧。”
  在中国,平安夜果然称不上失贞夜。韩贞就睡在边上,顾铭却抵着床头柜一直练字,连偷看她一眼的时间都少。
  三天不练手生。顾铭上次写字已是大半年前的事情,而且写的是签字笔字。毛笔字可比签字笔字难得多。顾铭花了足足两个小时,宣纸和墨水用了不少,却完全写不出正楷字的工整与苍劲之感。
  所谓“字如其人”,的确是大道理。顾铭以前的字非常工整、绚丽,如同他容光焕发的人。而他现在的字,如同他颓然的模样,歪曲、畸形。
  顾铭忽然有了尽快回学校修学分的想法。但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便被强大的罪恶感压下。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再见小雪一面。无论是她活着时的样子,还是她的遗容!
  顾铭如此坚定地想着。他发现自己真的离开栀子苑太久了。如果某一刻,风雪提着最后一口气想见他,他却无法及时到场,会是怎样的遗憾?
  顾铭睡觉时,脸上还沾着几缕黑墨。他真的很用心练字,他急着回栀子苑继续等待的同时,也必须把这份送给韩贞的送别礼物做好。
  往后的几天,顾铭大部分时间都在锻炼和练字,偶有闲暇,便盯着韩贞发呆。
  厨房已被韩贞掌权,纵然顾铭真的想做一顿饭,她也绝对不答应。
  她给顾铭做的菜仍是那些养肾的食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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