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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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阿香在齐家山的地位,那可是相当特殊。这里男女比例失调,女性的数量本来就比男性少了很多,而在女性之中,还以大妈居多,年轻姑娘没有几个,自然更受珍视。
  而阿香做的是织娘这种难度很高的灵巧活儿,跟周敏的关系又最好,其他人都是称呼东家,她却是从一开始就叫周敏姐姐,没有改过。如此一来,便也就很容易得到旁人的追捧。
  阿香身上本来就有种母亲遗传下来的爽朗利落,在这种环境之中,更培养出了自信,加上这几年带着徒弟,也添了几分稳重与威严。她容貌虽然比不上弟弟阿宝,但勉强也能称得上是女神级别了。明里暗里喜欢她的人并不少,只是真正敢追求的没几个。
  最后抱得美人归的是张叔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手艺,同样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又因为苎麻杆是造纸原料,小张负责这件事,需要经常两边往来,一来二去就动了心思,又费了一番功夫,才让阿香点头。
  因为是周敏怀孕期间的事,所以她并不了解具体情形,但如今郎情妾意已经十分明显,张叔又过来求她做主,自然也很乐意成就这样一门婚事。
  四月里,齐老三亲自替这一对新人主婚,热闹的办了一场婚礼。
  周敏的陪送相当惊人,又自己充当了娘家人,好好给阿香撑了一次脸面。
  其实之前曾有一位士子对阿香表示过隐晦的好感,虽然他家中贫寒,但毕竟是读书人,前程远大,但阿香最后还是拒绝了。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并不想离开再去适应另一种生活。
  这件事她没有瞒着周敏。虽然阿香说是为了自己,但未尝不是因为知道周敏还需要她。毕竟她若是走了,苎麻园这一摊子事就要重新去找接手的人,影响会很大。
  这份情周敏自然一直念着,自然也不会让阿香受委屈。她还给新婚的小夫妻放了十天的婚假,让他们可以趁这个机会,回原来住的地方去一趟,走亲访友,祭拜故人。比如阿香的婚事,至少要对地下的父母禀报一声。
  周敏以前经常吐槽,那些结了婚的人总是很热衷给人牵红线,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但现在,看着一桩婚事在自己的主持之下成就,而新人幸福美满,那种成就感也的确是无与伦比的,让她都有点儿想再促成几对了。
  好在她有理智,明白这个时代不流行这些,更多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阿香如果不是父母不在了,也根本不可能有这种先恋爱再结婚的体验。
  周敏暂时不能改变这种风气,也不能怂恿别人去冒险。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让人身败名裂。
  这天周敏带着七斤去了花园,这会儿那边的花都开了,小孩子喜欢鲜艳的颜色,这对他认知世界也有帮助,周敏当然不会错过。
  这些花,种的时候周敏本来是打算尝试做一下花露或者精油一类的东西,结果一直耽搁着,除了观赏之外居然没别的用处。这会儿见到百花争艳,又将她这心思给勾了出来。
  蒸馏花露的器材是现成的,如今齐家自己酿酒,自然有整套齐全的酒具。只要将之修改一番,就可以用来蒸花露了。
  才这么想着,石头就寻来了。周敏正好将自己的打算跟他说了一遍,让他去打造一套小型的用具。
  “的确是个好想法。”石头听完之后,点头道。这是一个文人会擦粉佩香的时代,至于闺阁之中,就更不必提了。这花露如果能做出来,销量自然不必发愁,说不得还会形成新的风尚。
  不过石头也没急着去忙,而是打趣周敏,“若说你爱财,但其实所做的这些事,倒也不全然是为了牟利,多数都有别的用处。若说不爱财,怎么你一个又一个的主意,全都是用来赚钱的?”
  周敏自己想了想,还真是这样。不过她还真的不能像这个时代的贵族一样,不管做什么都只是为了自己能够享受,不会拿出去分享。
  或许这就是底蕴的差别吧?
  也许几代之后,齐家的财富积攒得够多,底蕴也沉淀了下来,成了名副其实的“世家”之后,子孙辈也就能够从容的这么做了。
  出神间,石头忽然凑过来,在她鬓边簪了一朵月季。
  虽然早知道古人有带花的习惯,即使是村子里的小姑娘们,也会将鲜花簪在发上,但周敏却始终没能习惯。毕竟她受到上辈子的影响还是太大了。所以虽然石头选的是一朵白色的、花型比较秀丽的月季,簪在头上应该不会显得突兀,但周敏还是下意识的伸手想拿下来。
  戴各种各样的簪钗就算了,毕竟是金属制成的首饰,鲜花会让周敏想到某个“戴花的女人”。
  “别动。”石头握住她的手,“娘子这样好看,戴着吧。”
  “我又不是年轻姑娘了。”周敏勉强辩解。
  “年轻少妇难道就不能簪花了?”石头笑着调侃道,“我娘子还不及花信之龄,芳华正好,切不可贬低自己。”
  两人对视一眼,正是浓情蜜意之时,旁边忽然响起七斤“啊啊”的声音,转头一看,才发现他居然已经快要爬到毯子外面去了!周敏连忙过去把人抱回来,但七斤一直朝花丛伸手,“啊啊”的叫着。
  “你也想要?”石头笑着伸手把人接过去,让他凑到花丛前,“来吧,自己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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