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首次对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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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瑾本不想过度招摇,当众验尸也是形势所逼。但萧遥言语过激、冷嘲热讽,非但百般调戏,还狗眼看人低,当真狂妄、没教养,令人讨厌至极。
  既如此,她又何必继续低调?
  且让这厮好好开开眼吧!
  “既然萧少卿有令,民女不敢不从,让大人见笑了!”
  目不斜视,林瑾直盯萧遥:“首先,这名死者即便没了头颅,相信萧少卿也能瞧得出她是名女子。
  我能确定她的年龄,是因为方才我触摸过她的手腕、脚腕、膝关节和骨盆,并查看过她的下体。
  死者骨龄显示,她大约在二十岁左右,有过一胎的生育史,所以我知道她已婚,并且生过一个孩子。
  倘若萧少卿不信,可以请大理寺仵作,或者有经验的稳婆前来查证。
  其二,我说死者家境一般,平日里却养尊处优,是因为死者虽衣着华丽,穿的却是件六成新的旧衣,这说明她家里并不富裕。
  这样的家境,死者却肤白肉细体型肥胖,并且双手双脚十分娇嫩,瞧不见半点茧子。很显然,她善于保养,从来不做家务和农活,好吃懒做。
  其三,死者平举双臂,十根手指却全都合拢,双臂和腋下未见压痕。说明她临死时,手里正拎着某件东西在抖动,这件东西有可能比较大,份量却不重。这样的东西,最常见于衣裳或者被褥。
  而死者左右手各断了一根手指,说明有人在她死后硬掰过她的手指,由于用力过猛,以至于将她的手指都掰断。
  既然人都死了,为何还要掰断她的手指?
  自然是死者手中拿着的衣裳被褥对抢夺之人非常重要,以至于对方不惜将死者的手指掰断,也要将衣裳和被褥抢走。
  第四,死者脖颈上有无数重复叠加的刀痕,创口长短不一,但每一刀都乃锐器所致,创角均呈现一钝一锐,说明行凶者使用的是匕首这类单刃锐器。
  但行凶者斩下的乃是死者头颅,并非手指,普通匕首势必做不到。故,行凶者应该会选择更为常见的菜刀或者砍刀。
  众所周知,普通菜刀长约一尺两寸,刃宽最多一寸。可死者脖颈上的每一处创口都深一寸半到两寸,并且沾染着大量铁锈。这说明行凶者使用的刀具是刃宽至少在一寸半以上的大型刀具,这刀具很旧,锈迹斑斑。
  一般百姓家里,唯有砍柴用的柴刀才会如此大。所以我推断,斩下死者头颅的,乃是一柄长约三尺、极为普通的破旧柴刀。
  还有,萧少卿请容民女给您比划一下验证。”
  说话间,林瑾已抬手,干净利落地做了几下砍劈的姿势。
  “大人您瞧,我们每个人在使用刀具砍东西的时候,力道都会自上而下,谁也不会反着从下往上砍回去对不对?
  惯性使然,越接近刀柄处,我们使出的力量就越集中,而那个部位被砍劈出来的痕迹也最为清晰。这并非刻意为之,而是一种自然规律。
  可现在死者颈部每处刀痕的创口下方,却都有一个半寸左右的不规则细微创口。
  所以我确定,这把柴刀有个特点,那就是刀刃上有个半寸宽的豁口,大约位于柴刀刀柄处。
  至于第五到第十条线索,我便合并着说吧!因为它们独立存在又相互关联,可以当成彼此的证据。
  确定将死者抛尸枯井和砍去死者头颅,以及给死者穿上绣花鞋的乃是同一个人,是因为死者脖子上的绳索勒痕,以及她双脚上被新鞋硌出来的压痕,还有死者身上的尸斑和尸僵程度。”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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