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深城的夜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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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思如泉涌之际,郑谦继续写第三首歌曲。
  第三首歌曲,郑谦转换了思路,毕竟整张专辑里不能只有这样悲切的歌曲,而应该多种多样一些,这样的话,不会让郑谦固定的绑在任何一种风格上,同时也能扩大粉丝群体。
  这是一些顶级大神经常做的事情,郑谦在欧美虽然知名度不如那些一二线歌手,但他在亚洲却是实打实的天王,天王是有资格这样做的。
  所以,第三首歌,郑谦写了一首《intheend》出来,翻译为《到头来》。
  这首歌是前世的美国摇滚乐队林肯公园演唱的歌曲,该首歌曲曾获得mtv音乐录影带大奖“最佳摇滚录影带”奖,并入围“年度最佳录影带”和“最佳乐队组合录影带”奖。
  郑谦之所以写出这首歌,是因为他对这首歌的原唱“林肯公园”的一次表演记忆犹新,那一次是“林肯公园”的万人演唱会,当全场跟着节奏开始摇摆,全场上万人同时开口大合唱的时候,《intheend》这首歌的魅力就显现了出来。
  而万人大合唱的版本也一度被西方世界的歌迷们誉为神级现场。
  郑谦其实也对大合唱的版本有些向往,这虽然他自己的歌曲也经常在演唱会上被人大声的合唱,比如《真的爱你》这首歌,但是因为郑谦的歌曲高音比较多,所以能够完全合唱下来的机会并不多。
  而这首《intheend》的出现,郑谦摆明了就是想在未来的万人演唱会中偷个懒,学习“林肯公园”,直接把这首歌交给全场来演唱。
  想法是好的,未来怎么实现,还得靠郑谦不断努力的开垦欧美市场处才行,虽然在整个亚洲开了两次的巡回演唱会了,也在许多东南亚国家拥有了数量不菲的粉丝,但想要征服欧美歌迷,想要在欧美开启万人演唱会的模式,郑谦现在的人气还是稍微有点危险的。
  不过,郑谦有信心,这张专辑发布后,会带来一系列的可预想的爆炸性的人气。
  即便自己是黄种人又如何?
  黄种人一样在西方世界这走向神坛。
  一口气写完了三首歌,天色已经彻底黑暗了下来,郑谦打开了台灯,没有丝毫休息的打算,继续在昏暗的房间内一边弹琴,一边写歌。
  第四首歌曲,郑谦回归了理性,开始思考前世那些曾经在全世界大火的歌曲,毫无疑问,《baby》这首歌就这样应运而生了。
  这首让贾斯汀比伯彻底封神的歌曲,在全世界掀起了流星旋风,不仅在欧美,在亚洲、非洲都拥有巨大的人气,这一首歌所能带来的商业价值,是所有当时行业内的人难以想象的。
  当时,正值互联网爆发期,全球互联网网民爆发性的增长,而这首《baby》一经发布,便于公告牌百强单曲榜上榜,首周便成功空降第5号高峰,成为贾斯汀·比伯在公告牌百强单曲榜空降成绩最好的单曲。
  不久后,这首歌的mv就成为youtube上点击率最高的音乐录影带,后来视频点击率更是突破了十亿次,刷新网站历史记录,成为首个凭借单曲mv在该网站上的点播率超过10亿次的艺术家。
  当时《baby》的火爆,让如今的郑谦记忆犹新。
  所以,如果想彻底打通西方世界的各种壁垒,来上这么一首能够飞速风靡全世界的流行歌曲,是绝对有必要的。
  《baby》是一首中快节奏的流行歌曲,融入了teenpop、rb、dance-pop以及五十年代的嘟·喔普、嘻哈音乐、迪斯科弦乐。
  歌曲很显然借鉴了迈克尔杰克逊的音乐风格,听起来就像是一首完美的夏季单曲。
  然而,在当时,贾斯汀比伯的歌唱才华还没有完全形成,虽然他唱歌带着有节奏感的灵活性,但是他的声音带有鼻音,因此缺乏感染力。
  但这一点,却难不倒郑谦。
  作为一名成熟的大神级歌手,其唱功自然属于世界顶尖,而且可以驾驭各种曲风的音乐。
  对于《baby》这样的歌曲,郑谦演唱的时候,几乎是信手拈来,毫无难度。
  有了前面这四首歌大抵,基本上这张专辑就告别了“扑街”的概念,所以郑谦接下来的创作压力就小了很多。
  当然,为了保险,郑谦又写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beatit》,来让这首歌显得更加的传奇。
  毕竟是摇滚名人堂史上500首经典之作之一,同时也是滚石杂志最佳100首摇滚吉他solo之一的歌曲,郑谦对这样的神曲有着充足的信心。
  不过,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郑谦没有再继续写完整的歌曲,而是把一段段能够想起来的旋律写出来,每一首都写出几十秒的小样,之后再陆续的进行补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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