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林芯回忆视角)(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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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的贵宾套房里,大床上一片凌乱。
  枕边的手机突然响起,震得我宿醉的大脑一阵阵发疼,不由得拉过薄被,蒙住了脑袋。
  手机铃声锲而不舍。
  这他妈谁啊?!一大早上催命呢!
  我简直火大,一把掀开被子,抓过手机。
  可一看上面的来电人姓名,赶紧揉了揉额角,强迫自己清醒过来。
  我坐起来准备下床,突然看到对面镜子里一丝不挂的自己,又立刻把床单扯过来遮住身体。
  浴室里蒸汽缭绕,水声断断续续地传来。
  我下意识地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才站起身,往另一个房间走去,同时接通了电话。
  秦越让我去金榈送衣服,连内衣一起。
  我有点儿感慨:自己这个御姐型的闺蜜,终于肯找个小鸭子开荤了。不过这样也挺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清——没有日后的麻烦。
  还得说人家是脑子聪明的生意人!
  看起来小鸭子体力挺不错!听秦越声音嗓子都哑了,这昨晚上得喊多大声啊!
  我紧了一下自己身上裹着的床单,不小心碰到了大腿内侧的一处:嘶——好疼。
  低头一看,雪白的大腿根上,明晃晃的一个牙印。
  靠,小混蛋,属狗的!
  这才后知后觉地琢磨到自己身上:得,咱招惹上的这个,更是个麻烦。
  夜里到底做了几次?
  费了洪荒之力,我也没想起来,只知道浑身筋骨的酸疼提醒着昨晚肉搏战的激烈战况。
  他竟然是第一次,开始的时候甚至有些笨拙。
  有点儿稀奇。
  许是家里管得还挺严的,没成想毁在我手里了。
  究竟是小孩儿,我还没怎么碰他呢,就握住那物件撸了两把,随便地往上面的小洞刮了一下,结果他一下子就交待在我手上了。
  那一把一把的基因彩票,来了个天女散花,满满地落在我手上、胳膊上。
  我觉得挺新鲜,把手一张一合的,看着指间粘连的银丝,一下子没绷住,大笑了起来。
  这下子把小混蛋惹火了,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强烈的自尊被秒射的尴尬砸得分崩离析,又瞬间转成恼火。
  还没等我化过魂儿来,就被他掇起来扔进床里,强行地剥夺了主动权,反过来掉过去地让他折腾到体力透支。
  中间有一次实在是想喘口气缓缓,夹着腿要逃,结果又被掐着后腰拽了回来,还被小混蛋泄愤似的在大腿上咬了一口。
  疼得我骂了一句主谓宾齐全的叁字经。
  可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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