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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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抬起头,看了何夏好久,道:“我没有父母。我饿。”
  何夏鼻子一酸:“你等等,我去给你拿点吃的,这里面的东西你不要吃了,不干净。一会儿肚子该疼了。”
  何夏回到店里,把饭桌上还没吃完的东西都中装进一个干净的大碗里,端到外面。
  女孩儿乖乖巧巧的在外面等着,吃饭时吃得狼吞虎咽。
  何夏想回到饭店里去,却怎么也挪不开脚。
  陆征能买了单,走到何夏身边:“怎么了?”
  何夏看着女孩:“我们把她带走好不好?”
  陆征能瞧了那个女孩好一会儿,轻轻地点了头。
  女孩吃饱了饭,何夏夫妻俩带她去商店买了衣服,领着她去宾馆洗了澡。
  吸完澡的女孩儿干干净净的,眉清目秀的,算算年龄,本来应该是十一岁的她看起来就像是七八岁的小孩子一样,瘦瘦小小的,可能还没朝朝长得壮实。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父母真的没有了吗?”
  今天是女孩子最幸福的一天,她终于不用再被打了,也不用吃潲水桶里那些带着怪味的饭菜了。她迟到了香喷喷的饭菜,穿上了以前想也不敢想的漂亮衣服,还洗了个香喷喷的澡。
  给她饭菜吃的漂亮阿姨还给她梳了头发,小姑娘在做梦一样。
  “我没有名字,我娘叫我死丫头。她去年生了个儿子,跟我说我是她抱来养的,在家里浪费粮食,就让我自己滚了。”小女孩儿抿抿嘴。
  何夏鼻子酸酸的:“那你平时住哪里?”
  女孩笑了笑,眼睛弯成了月牙:“我住在桥洞里,我见到了一块棉被,晚上盖着一点儿也不冷。”
  何夏摸摸小姑娘的脑袋:“好,你真棒。你去床上睡一会儿好不好?我跟你叔叔说会儿话。”
  小姑娘乖乖巧巧的点头。
  走廊尽头的窗户下,陆征能正在那里抽烟:“怎么样了?”
  “我让她洗了个澡。看起来舒服多了。她说,她是被父母包养的,后来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就被赶出来了。没有名字,平时她娘就叫她死丫头。”
  陆征能点点头:“那你打算怎么办?”
  何夏沉默了很久,道:“征能,我们养她吧。一看见这个女孩儿,我就感觉我跟她有缘分。”
  陆征能捏捏眉心:“夏夏,孩子不是只宠物,不是给一顿饭,给穿暖就可以的。咱们在朝朝暮暮的身上花了多少心思?再来一个毫无血缘而且已经这么大的孩子,你有信心养好吗?万一养歪了呢?”
  何夏抿着嘴,倔强地看着陆征能:“我想试一试。”
  陆征能直视何夏的眼睛,过了许久,他首先败下阵来:“那就试试吧。”
  “嗯。”
  下午何夏夫妻俩带小女孩去了一趟派出所,晚上回宾馆呆了一宿,第二天再去派出所,派出所已经核实完了小姑娘的身份,且她的养父母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养她。
  于是何夏跟陆征能很顺利的就领养了小姑娘。
  “以后,你就叫秀珍了,好不好?叫陆秀珍,你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从派出所出来,何夏牵着小姑娘的手道。
  这一天,小姑娘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天,陆秀珍往后的人生都有了颜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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