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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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繁和说,「妳在干甚么?要走了。」
  「嗯。」公子点了点头,看向身旁的母亲,露出迟疑的表情。
  「我会送姨妈回家。」晴美说,秀代虽然是她的姨婆,但她之前就这么叫她,「交给我吧。」
  「是吗?那就麻烦妳了,妈妈,这样可以吗?」
  「我无所谓。」秀代小声地回答。
  「好,晴美,那就麻烦妳了。」
  晴美还来不及回答,繁和就走出了房间。公子满脸歉意地鞠了一躬后,跟着丈夫走了出去。
  离开银行后,晴美请秀代坐上停在附近停车场的bmw,前往她的家中。正确地说,那里已经不是「秀代的家」了,在刚才签约后,田村家的房子已经属于晴美了。
  今年春天,姨公去世了。他因为衰老而死,最后连大小便都失禁,常常尿在床上。秀代照顾他多年的生活也在那一刻终于画上了句点。
  得知姨公来日不多时,晴美就一直挂念一件事。就是关于遗产的问题。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他们的房子问题。虽然他们家以前很有钱,但如今几乎没剩下任何财产。
  这两、三年,不动产的价格持续攀升。虽然他们的房子离东京大约两个小时,交通并不方便,但还是具有相当的资产价值。他们的女儿、女婿,尤其是繁和不可能不打这栋房子的主意。他仍然在做一些搞不清楚内容的生意,但从来没听说他们成功过。
  果然不出所料,在姨公去世满四十九天之后,公子联络秀代,说想要谈谈遗产继承的问题。
  公子提议,由于房子是唯一的财产,由秀代和公子各继承一半,但房子不可能分割,所以把房子过户给公子,由专家评估房子的价格后,公子将一半的现金付给秀代。当然,秀代日后可以继续住在那里,但要付房租。公子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要给秀代的钱,刚好可以抵销房租。
  这种方法在法律上行得通,听起来也很公平,但晴美从秀代口中得知这件事时,就觉得其中有问题。按照公子的提议,房子要过户给她,而且她不必付秀代一毛钱。之后,公子随时可以卖掉房子,虽然房子还有人居住,但那是自己的母亲,要赶走并不容易。一旦公子要赶走秀代,就必须向秀代支付原本用来抵销房租的金额,但她算准了日子一久,根本没办法告她。
  晴美觉得公子是秀代的亲生女儿,不至于把事情做得这么绝,八成是繁和在背后搞鬼。
  于是,晴美向秀代提议,那栋房子由她们母女共同继承后,再由晴美向她们母女买下房子。她们母女可以各收下一半的现金,她当然会让秀代继续住在那栋房子。
  当秀代向公子提议这件事时,繁和果然出面干涉,质疑为甚么不接受他们的提议。秀代回答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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