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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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者,刀枪剑戟等古代之兵器也。“执无兵”,是一种显隐结合的“为无为”的用兵之道。在显态的战争,敌我对阵,各执兵器以取胜,凶器在手,杀机必作,执之必伤残人命,为害大矣。但两国相敌,兵器不得不有,不得不执;虽执在手,宁为客不为主,宁为后不为先,宁退尺而不进寸。虽有时不得不用手中武器,但只为防御而用,实是无心而用,更不是以多杀人为目的。有此慈悲心境,兵器虽在手,好似空执而入无敌之境,故曰“执无兵”。
  圣人抵敌所执之器——道德,圣人之德合天之德,道德具足,必得天之助,必化人之心。道德之内涵真义,并非世人所理解的单纯抽象的哲学概念,而实是巨大的、无形的精神力量与物质力量。其力既可以造化宇宙万物,亦可以驾驭任何邪恶势力,足可以威震天下。
  恃兵好战者,只不过能杀伤有形的生命体,而难以灭杀无形的生命体。而且从此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杀伤愈多,损德愈大,罪业愈深,其报应愈大,后患恶果不堪设想。三国时诸葛亮与曹操对阵,缺乏慈悲心,以火攻为战,使曹军大败,死伤极为惨重,造下无端杀业。致使其损阳寿而早逝,只活了五十多岁而命亡。他虽也点七星灯隆重祭祀,乞求上苍为其延寿,终未如愿。此即杀业过重之显应也。
  太上在此言“执无兵”,亦是示诫后人,凡事应以德为本,以中为用,不可过执有为,不可杀心过重。即使用兵,也要行于有无之间,把握显隐结合之妙,方可立于不败之地。
  【扔无敌,】
  “扔”字,同于“乃、仍”,皆为同音假借字。“扔”者,其意摧也。“扔无敌”,即坚不可摧,不可战胜之义。苏辙曰:“苟无意于争,则虽在军旅,如无臂可攘,无敌可因,无兵可执,而安有用兵之咎也。”古之用兵者,不武不怒,后而不先,应而不唱。故不须攘臂,不用兵刃,因我有哀慈谦退之心,而敌自不对抗,不必以取强而无敌于天下。
  战争是不得已之事,若举兵硬拚,才有兵阵行列、攘臂执兵之事。“扔无敌”,就是不主动挑战,不诱敌就范,不屈人侮辱,此非君子用兵之道。虽两军相对,不得不“扔”,然而在举动时,以后为先,以退为进,常致人而又不致于人。宁处后而不争先,宁缓而不冒进。虽有时被迫应敌,实非有心为战。心怀仁慈之心,没有好杀之念。虽大敌当前,似若无敌一般,如此才能操全胜之术,不劳力而坐致胜利,这就是“扔无敌”之义。
  战争是最残忍的祸事,即使能无敌于天下,也难免杀伤人命,血污大地,其祸业大矣。故有道之君,皆怀慈心,不忍睹这种惨状。所以皆不得已而用兵,并以不祥之事待之,以丧礼而处之,以对伤亡者寄以悲哀之心。惟哀而后才可以言胜。所谓慈则战必胜而守必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也。吕惠卿曰:“道之为常出于无为,故其动常出于迫,而其胜常以不争,虽兵亦由是故也。诚知为常出于无为,则吾之行常无行,其攘常无臂,其扔常无敌,其执常无兵,安往而不胜哉?”
  由此可知,无为、无行、无臂、无扔、无执这“五无”,看似讲用兵,实际上是借战争之事喻无为不争之理。反之,若不能无为不争,只知主而不知客,只知进而不知退,那必然是以祸引祸,自丧三宝。太上将无为用于世间最大的祸事——战争,不仅可以取胜,而且不失道损德,那么世间还有什么事不能以无为而成功呢?
  【祸莫大于轻敌,】
  “祸莫大于轻敌”,战争是最大的祸事。既然大兵压境,不得不被迫应战,这时最怕的是轻敌之心。“轻”有两层含义。一是高傲自是,不认真对待,盲目用兵,骄兵必败,这是兵家大忌。二是缺乏慈善心,轻视敌之生命,以多杀为乐。
  有道之士,即使举正义之师而得胜,也不可穷追不舍,不敢贪杀残命,以势凌人,侵取不休,这些都是无道的表现,必遭天谴。前人曰:“圣人以慈为宝。轻敌则轻战;轻战则轻杀人,丧其所以为慈矣。”故轻敌是无德的行为。上文所言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正是自戒轻敌之义。
  所谓“轻敌”,譬如不知天时地利,不知敌之虚实强弱,盲目举兵莽动,谓之“轻敌”。
  “轻敌”到极点,便是“侮敌”。譬如轻视人的生命,过杀生灵,以杀为乐,虐待俘虏,侮辱人格等不慈之举,皆为“轻敌”行为。
  “轻敌”必丧天心,必失人心。既不能制敌致胜,反会遭敌之制;甚至丧师致败,招致覆国亡身之危。故曰“祸莫大于轻敌。”
  【轻敌则几丧吾宝。】
  “轻敌则几丧吾宝”,此句是直指轻敌之害,深为用兵者所诫也。“几”者,近也。“几丧”者,是说轻敌接近于丧身。所谓“宝”,天地以生物为宝,圣人以全物之性为宝,人以善德及生命为宝。轻敌必致于丧师失败,覆国亡身,杀伤必多。其所造成的最大损失,就是丧失天德,这是人最大之宝。
  圣人以慈为宝。轻敌必轻战;轻战必轻杀人,轻杀人必丧其宝。人为万物之灵,是天地之宝。所以在两军交战中,无论敌我,伤亡过多,就是丧宝多;多死伤一个人,就多损一分德,受丧一分宝。
  为主、冒进、攘臂、执兵、轻敌、贪杀等,皆是丧失“一慈、二俭、三不敢为天下先”的“三宝”行为。三宝是人之最难持者,惟有无我不争的人才能持有。大凡用兵者,或因敌国外侵,或因奸贼作乱,假若怒恨之心激荡,滥用强兵,大动杀机,以除尽为快,以多杀为乐,必丧慈心仁善,岂非大丧其天德乎!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抗兵相加”,“抗兵”,即两军对抗之兵。“相加”者,就是对外敌入侵强加的战争,不得已而应战、抵抗之义。在两军对峙中,凡不达于理,不合于义,或起于贪杀,或生于恨怒,或缘于气愤,都不符合无为用兵的原则。
  “相加”者,即敌我双方,彼以此来攻我,我亦以此攻彼,两者只知斗勇争胜,而不知哀伤人命;只逞仇恨不平之气,而不顾双方士卒的死伤,此皆是丧德失宝的不慈之举。一个有仁心的统兵者,当以慈心保全双方士卒的性命,不轻忽蛮战,不轻丧命宝。故用兵宁为客而不为主,宁为后而不轻于先,宁退尺而不盲进寸,这些都是就珍惜人命的慈悲心而言。
  对于逆来入侵之敌,因其失理失义,必不能持久。其势易衰,其气易竭,故取胜必在于我,此乃天理之必然,何须以多杀相加,而妄害人命呢?两军对阵,应当慈悲为怀,加之以哀慈士兵生命之念。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有哀心者,必得天人之助,最后取胜必然是有慈心者,哀伤士卒生命者。
  自古以来,凡是体恤苍生的哀兵者必获胜。所以君子哀痛苍生之心,不仅可以及于人身,而且可以入于天心、人心、众生万物之心。有德之人以哀慈心悲悯万物,以慈卫物,则物必爱之如父母,虽为之效死而不辞。更可以得天人之助,故战可以胜,守可以固。故曰“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本章说解】
  本章乃太上见世人对大道的进退得失之理,茫然不悟,故糊涂一生,多致丧命倾生,故以用兵之法借喻而言,以救世人之愚。
  深明用兵之道者,宜后宜退,以不轻敌取胜。本章虽谈用兵,其实也是喻指学道修身之要。能卑以自牧,能让以处人,无往而不谨慎,则无往不是道矣。
  兵虽为不祥之器,但要看如何去用。用之有道,不得已而用,宜后而不冒先,宜退而不争进。我虽兵强,但无凌人之意,无好杀之心。不仅可以“不争而胜”,而且可以全民性命,则仁慈之宝不会轻失。倘若不然,徒逞不平之气而强加于人,施血气之勇而以轻人,未有不伤害生灵,而祸及国家社会的。
  本章以兵喻道,论“三宝”在天下最大之争的战争中的奥用。故河上公名为“玄用”。张舜徽说:“两军对垒,而哀者胜,以见慈之为用甚弘。”魏源云:“与慈相反者莫如兵,故专以兵明‘慈’之为用,而‘俭’与‘不敢先’皆在其中也。老子见天下方务于刚强,而刚强莫甚于战争,因即其所明者以喻之。使之即兵以知柔退,即柔退以返于仁慈,非为谈兵而设也。”
  太上论兵,并非专论战争,而是因兵取喻,以明示“道者柔之用”之理,其意本为君道而发,不知者以为专为兵家而言。太上谈兵以明道,而善谈兵者亦莫过于《老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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