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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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尝试就这样开始了。
  他彻底改变了原本的计划,改旧,而不是推倒重建。但酒店改造不是容易做的事情,方向无非两种,营造更有效率的快捷旅居,或者更令人向往的生活场景。前者便宜一点,但与他手上这座发霉酥坏的老房子似乎沾不上一毛钱的关系。后者需要更多的财富,见识,甚至还有基因,对他这样一个移民后裔来说,其间又差着不止一口气。
  但他最终还是想出了一个方案。那天晚上,他把想法告诉她,两个人在她房间的地板上把各种漫画书铺了满地,超级英雄,私家侦探,科学狂人。他并不准备拿官方授权,也没有那个预算,只是贴近那个时代,而加州酒店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建筑,大框架都不用变,就是最好的cosplay背景。草图一蹴而就,他们讨论了一夜,停都停不下来。
  工期与成本估算出来,的确比之前的方案要少,但还是比他手头上有的多得多。他仍旧得去找钱。
  钱还没方向,他却已经约了好几家建筑师行和承包商,勘测,分析,讨论各种可能。已经沉寂了一阵的加州酒店又开始有人进进出出,整栋建筑罩上了防尘网,底层还加了一圈硬质围挡在外面。
  平权组织的人接到电话秘报,说加州酒店的新业主不顾政府禁令,仍旧打算开工。几天之后的那个礼拜六,便有人在举着彩虹牌子出现酒店门前的空地上。维持秩序的警察来了,检查了集会许可证。当地电视台的记者也来了,在门口架起机器拍摄。而后,他刚好和承包商一起从围挡里走出来,被记者撞了个正着,只得接受了采访。
  他在镜头前公布了改旧的计划,比如彻底大修超龄运行的电梯,以及更换对人体有害的石棉隔火层。他也适时地哭了穷,哭得恰如其分,说资金方面尚有不小的缺口,已经申请了历史建筑保护基金的援助,但还没有收到回音。最后,他与集会者一一握手,甚至在当天活动结束之后一起清理了现场留下的垃圾。“这么巧”,她的gay室友也在其中,拉着他和其他人一起合了影,这才散了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加州酒店上了当地的电视新闻。
  于此同时,网路上也已经出现了一则排名——全美十大超自然现象打卡地。那天晚新闻播出的时候,女主播提了一嘴,说加州酒店在其中位列第五,排在它前面的还有一家酒店,是斯蒂芬金创作《闪灵》的灵感来源。
  那时,尚未有脸书或者推特,就连博客也还得再等三年才会走红起来,网络社交的主要形式是论坛和即时通讯软件,但这篇神叨叨的文章还是飞速流传了起来。如果有人足够有心,试图追本溯源,就会发现这则排名最初始于他母校科幻社论坛的“超自然现象防御署”b.p.r.d.分版。
  三天之后,加州酒店上了当地的报纸。一周过去,他收到第一笔捐款,虽然仅有五美元。
  平权组织又去给那个正在拉选票的议员写信,他因此得到了历史建筑保护基金的资助,以及一笔新的银行贷款。但钱,还是不够。
  他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前合伙人,两人一起吃了顿饭。起初,他们还有些不自在,后来才渐渐放松下来,聊了近况,也记起许多从前的事来,但他始终没提加州酒店。
  “你眼光不错,那的确这是个好项目。”最后,反倒是前合伙人先提了。
  “你还想加入吗?”他笑问。
  “你愿意让我回来?”前合伙人有些难以置信。
  “缺钱啊!”他哈哈哈,伸出右手。
  前合伙人握住了那只手,又成了他新合伙人,但看着他却觉得有点古怪,凝眉问:“你怎么好像变回高中时候的样子了?当然,也没从前那么呆。”
  他又哈哈哈,分明知道这种改变从何而来,是因为她。
  等到改旧工程终于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住到了一起,新租下的房子就在加州酒店对面,那家小餐馆的楼上。她辞掉了女招待的工作,课余的所有时间都花在了工地上。他不在的时候,就由她掌管着支票簿,事无巨细。他们因为意见相左吵过架,一整天不说一句话,也因为提前走到下一个项目节点,半夜里上天台跳舞。
  最忙的时候,他们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等到工程完工,两人都已透支到了极点,他总算可以放松一阵,而她却不能,是因为暑假已经结束,又要接着忙学校的功课了。
  有时候,他半夜醒来,看见她还趴在桌上画图。
  “放过你的老背,让它歇歇吧!”他睡眼惺忪地笑她。
  她不理他,扔过来一瓶子布洛芬。
  那时,已经是秋天了。加州酒店的改旧很成功,照片在网路上流传着,亦有媒体关注。他签下一家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一切整装待发。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更实惠的做法,比如只做业主,把经营权整个放出去,坐收租金即可。甚至也可以像最初打算的那样,直接加价出手。但他却发现自己不舍得,此地不是一宗快进快出的交易,而是他的作品,第一个作品。 虽然古怪,老旧,处处透着不完美,但他不舍得。
  也就是在那个月,本地漫画展开幕,加州酒店也重新开门营业。b.p.r.d.在此地聚会,又先后有几套新面市的漫画在这里办了读者见面会,当时酒店的门市房价已经涨到了改造之前同时期的三倍还要多。按照地产投资圈子里估值的套路,若是此时出手,价格也至少是他买进时的三倍。可以说,他成功了。
  或许是一时高兴昏了头,就是在那个月,他向她求了婚。
  哪怕早一个礼拜他都不敢想象自己会这么做,但这念头就是凭空冒了出来,然后再也甩不掉了。他悄悄买了戒指,订了餐厅,准备好了一切。临到当场,却发现自己说话都有点结巴了。要是给他父亲听见,准得气死。他的口吃可是花了大价钱纠正过来的。更糟糕的是,他的两只手一直不停地出汗,在桌面上按一下都会留下印子。他甚至怀疑等她打开戒指盒的时候,可能会发现外面那层丝绒是湿的。
  那是他仪态最坏的一次,他觉得自己蠢得要死,竟然学这种俗而又俗的套路,在大庭广众之下求婚。
  但是到了最后,一切都无所谓了。当他终于说出那句话,当她兴奋地跳起来,在一屋子的人面前亲吻了他,所有的不完美就都完美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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