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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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是在拍照之后进行的,先是寒暄,无非是问候她这次澳洲之行是否愉快,余舒曼笑着点点头,“很有些乐不思蜀,但不得不回来了。”
  编辑打趣道:“是明总硬把你拖回来的么?”
  “也不算罢,只是在外头久了,多少还是有点想家的。”余舒曼笑道,“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
  寒暄过后采访正式开始。
  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接受采访,因此采访编辑问了许多问题,比如是怎么入行的当时怎么想的之类的,期间有谈到她的成长经历,“愿意跟我们分享一下以前小时候的生活吗?”
  “跟普通人一样吧。”余舒曼摸了摸今天佩戴的金桃花镶珍珠耳坠,“按部就班的上学,然后小学初高中都在县城念的,大学就到容城了,就仿佛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孩子罢,没觉得和别人有太大区别。”
  “那回了余家之后,生活有没有什么变化?”编辑进一步问道。
  余舒曼笑着道:“大概就是不愁花钱了罢,我爸妈特大方,隔三差五给我塞零花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花,犹豫半天,那会儿什么也不懂,理财是什么东西都不晓得。”
  说到这个编辑来兴趣了,“那后来呢,问题解决了么?”
  余舒曼顿时就乐了,她眨巴着明亮的杏眼,没什么戒心似的道:“解决了啊,当时不是认识了明总么,我就把钱给他帮我打理了,当时他帮我买股票,给我买了支明洲国际的,我还夸他厉害来着,人家就没告诉我那是他家的!”
  说着自己就先笑了起来。
  见她主动提到明程,编辑就立刻接着问下去了,“原来你和明总认识的时候是不知道他身份的么?”
  余舒曼点了点头,“那会儿他受了伤腿刚好,去容城度假,有个朋友在影视城那边开咖啡店,我是刚进《盛夏》的剧组,配角么,戏都不多也不紧张,每天收工就瞎晃荡,然后晃到咖啡店那里,进去喝了杯冰拿铁,味道是真好,所以天天都去,就认识了。”
  “他那个人有点坏心眼的,连真名都没告诉我,我听他朋友叫他阿明阿明,不晓得人家是叫他的姓,后来以为他姓程,就一直叫他程先生。”余舒曼眨眨眼,歪着头,语气有些怀念,“那会儿其实比现在要轻松。”
  他不是执掌一方企业帝国的掌权者,她也不是出入都被人盯梢的当红小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会理会,就算当街抠鼻屎也没人管。
  和现在一举一动都被聚光灯放大完全不同。
  这是她和明程公开恋情以后第一次正面回应他们的相识相恋过程,虽然其中很多细节没有说,但在让人听来,依旧有些强烈的故事色彩。
  “你和明总的爱情让很多人向往,觉得像偶像剧和童话一样美好。”编辑感慨道。
  余舒曼点了点头,笑嘻嘻的,“我也觉得像,每天看着他就很高兴,我怎么有这么个又帅又有钱还一心一意的男朋友呀,然后我就想,可能是老天爷看我以前吃苦多了罢。”
  “有很多女孩子以明总为标准要求找男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余舒曼惊讶道:“还能这样呐?”
  顿了一下,她才道:“其实挺好的,她们要的可能只是男孩子对自己的一心一意罢,不是说非要另一半多有钱什么的,而是那份心意,不问缘由的偏爱,就会很让女孩子受用。”
  聊得不错,以至于采访后来超了一个小时,对自己的未来规划和期望,余舒曼也给出了很认真的回答。
  只是最后被问到与明程的婚期时,她有些犹豫,“其实我不太知道会是什么时候,感觉好像也不太着急,就像这件事肯定会来但不是现在一样。”
  说着她耸了耸肩,开玩笑道:“之前我说我给明总一个求婚仪式,被拒绝啦,他不允许我抢他的工作,那就等他自己来罢。”
  说完和编辑两个一起哈哈大笑。
  结束工作回到家,明程已经在等,她扑过去抱着他蹭蹭,“阿程,我好想你啊。”
  “才一天没见,至于么。”明程哭笑不的揉了揉她的后脑勺。
  她把头埋在他的脖子边上,闷声闷气的点头应道:“至于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呐。”
  “哦哟,三年啦,那你岂不是饿坏了?”明程没忍住,乐出了声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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