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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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不受教不好说,能屈能伸无人比得过就是了。
  趁热打铁,等唐恒砍柴回来,谭盛礼给他布置功课,像乞儿那样天天都得做,做不完不准睡觉,唐恒心里存怨又迫于谭盛礼淫威不敢发作,字迹潦草连他自己都不认不出来。
  检查功课时,唐恒俯首帖耳地站在桌边,为自己辩解,“我就说我字写得丑,临摹还行,写功课是不行的。”
  他就不信谭盛礼认识!
  谭盛礼拿着功课,看得很认真,就在唐恒怀疑他是否生了一双火眼金睛连鬼画符的字都能看得懂时,谭盛礼把功课交还给他,语气温温和和的,“不碍事,重新写便是了。”
  唐恒:“......”歹毒莫过于读书人啊。
  他怕自己听岔了,细声询问,“全部?”
  “嗯。”
  唐恒郁闷了。
  研墨时手下使劲用力以发泄心头委屈,谭盛礼平静地看了他一眼,“不想写?”
  唐恒撇嘴,口不对心道,“不是。”
  “笔墨纸砚都得花钱,若是各门功课都重写,算下来...”
  唐恒心口跳了跳,不敢细算这笔帐,外出开销都是谭盛礼给的,他记恨朱政他们铺张浪费消耗谭盛礼钱财,如果他也不知节俭,此次回黔州后谭盛礼恐怕就没多少银钱了,他不敢再敷衍了事,再提笔时,真心问谭盛礼,“我的字是不是大了点?”
  他看过谭振兴他们以前的功课,字又小又密,估计是想节省纸张吧。
  这点谭盛礼对他要求不多,“能认就行。”
  那就是大了,唐恒端直脊背,照着纸张还能认出的字重新写,边写边与谭盛礼聊天,“表舅,写功课多费纸啊,要不以后你布置功课我口头作答怎么样?”既节省笔墨纸砚又省了时间。
  谭盛礼看了眼黑漆漆的天色,没有拒绝,“过段时间再说吧。”
  唐恒欣然应下,歪头看他重新展开纸张写文章,谭盛礼似乎没有休息过,每到新的地方就去上街查看情况,回客栈后就看书写文章,到现在都没写完,他很想偷看几眼拿出去卖钱,以谭盛礼国子监祭酒的身份,他的文章千金难求,更别说亲笔写的了。
  这么想着,他眼珠咕噜咕噜转了转,“表舅啊...”
  谭盛礼没动,面无表情催促,“天色已晚,再不抓紧时间就别想睡觉了。”
  犹如一盆冷水浇下,唐恒从头到脚凉了个彻底,收起心思,规规矩矩地写功课去了。
  越往南边走,地形越陡峭,气候也越暖和,到平州地界时,朱政问谭盛礼要不要从绵州入黔州,他知道谭家大姑娘在绵州,父女能聚聚,唐恒极力支持,“去绵州吧。”
  他要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瞧瞧,他是谭家正儿八经的亲戚,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想当年他追着谭盛礼他们到绵州,想着等他们中举后就认亲,哪晓得谭家人在绵州名声响亮很受读书人敬重,他怕自己上门打秋风遭人唾弃,毕竟谭家家境普通,表哥他们天天挑水挣钱,他贸贸然进门不是多个做苦力的吗,于是他忍了又忍,以为忍到谭家人去了京城就能将谭佩玉握在手里。
  毕竟谭佩玉是出了名的软弱,被夫家休弃都不敢吱声的人哪儿有胆子得罪他。
  悲催的是,他低估了谭家在绵州的声望,当他跃跃欲试的走进平安街,与酒楼的读书人介绍自己身份时想借由他们的嘴传给谭佩玉却被读书人嘲笑了,还指着角落要饭的乞丐调侃他,“看到没,那位也号称是谭家亲戚,说谭家回祖籍时在路上认他爷爷做了干儿子。”
  唐恒真是有口难辩。
  知道谭佩玉住在巷子里,他试着找机会和谭佩玉捋捋两人关系,还没到谭佩玉跟前就被当做登徒子轰走了,轰他的人是几个杵着拐杖的老人,“别看冬山媳妇好看就打她主意啊,冬山不在家但还有咱们呢。”
  个个防他像防狼似的,唐恒连说话的地儿都没有。
  明明绵州的人说谭振业那人最不好接近,他觉得谭佩玉好不到哪儿去。
  这次去绵州,他就能洗脱自己吹牛说大话和登徒子的恶名了,唐恒再次大声表态,“去绵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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