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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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朝秦晓青笑,“没啊,都是我和姑奶做。”
  秦晓青松了口气,“我给你烧火吧。”
  她点火,却又怕弄脏自己的白裙子,最后还是祝小安来弄。
  祝小安做饭麻利,口味不好不坏,说多美味那没有,比起林雪昀更差得远。
  祝小安还特意问了赵菊芳和秦晓青的口味咸淡。
  赵菊芳夸道:“这孩子,真是懂事。”
  祝小安却不喜欢人家说她懂事,懂事就意味着牺牲受欺负,如果她不主动放开林雪昀就肯定是不懂事。
  做好饭,秦晓青说要喝饮料,“这么高兴,我们不喝酒也得喝点饮料意思一下。”
  这里没有。
  秦晓青就拉着祝小安去买,“你们那里有个小卖铺,规模还挺大的呢,比我们那里的百货商店差不多呢。”
  祝小安拿了钱和她一起去买饮料。
  老王看祝小安和秦晓青一起,笑着打招呼,“小安啊,看看要什么?”
  自从他们以为祝小安救了常三春,这些人对祝小安从之前的纠缠立刻转变成感恩戴德,后来祝大安说过两次让他们不要那么明显否则她就不来了。
  不来不现实,因为常三春的手段,这里就他一家铺子,不来买也没别的地方买去。
  秦晓青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里,笑道:“老板,你这里货很全啊,你看那些和市里的一样呢,有人买吗?”她指着几瓶价格不低的洗发水和护发素。
  老王笑道:“我可不是老板,我们老板姓常。”
  秦晓青看了他一眼,就顺势聊起来,知道他们老板叫常三春,而且她立刻敏锐地感觉这个常三春和祝小安关系很不一般。
  常三春说林雪昀有女朋友,而她问过姑姑,姑姑说根本没有女朋友,其实是一个叫祝小安的女孩子救了林雪昀,而被人纠缠,林雪昀就帮她脱离麻烦。姑姑还强调林雪昀和祝小安就是好朋友,也是恩人的关系,让她不要多想。虽然姑姑没仔细说,秦晓青却知道,这个常三春就是骚扰祝小安的那个男人。
  她不由得扭头去看祝小安,那个常三春长得高高大大的,看起来也人模人样,其实和村姑非常般配啊。
  她买了一只不便宜的带头花的发夹,要五毛钱,买一般的至少可以买八个,她把发夹戴在祝小安头上,笑道:“小安,送你的见面礼。”
  她发现乡下和城里还是没法比,这里流行的大红大绿,什么大花的,其实城里才不要这样的,都是文气为主的。
  比如这个发夹,都是城里几年前流行的样式。
  祝小安摘下来,放在柜台上,“我有的。”
  她也不喜欢那些大红大绿、大花的东西,买回去不戴,浪费。
  秦晓青就让她挑一样,要送给她。
  祝小安笑道:“咱们还是走吧,等着吃饭呢。”她把秦晓青挑的饮料装在篮子里,付了钱和秦晓青一起回去。
  推门进院子的时候,秦晓青跟着祝小安后面,只开一扇门有些挤,秦晓青突然想知道她和表哥一起回来的时候,这么挤的过道,祝小安会不会故意蹭到表哥怀里,勾引表哥?
  心里想着,她有气,就撞了祝小安一下。
  结果祝小安已经迈步出去,秦晓青反而歪了歪跌倒在地。
  祝小安听她惊呼一声,赶紧回头扶她,“没事儿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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