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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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后,他们这一个团体被一家公司聘请,五人便是来到了一间公司,一起工作。
  ktv包间内。
  沈翔举起手中的饮料,面露笑容道:“恭喜我们接手的第一个方案成功通过,以后我们并肩作战,一定能开发出我们自己想要的软件。”
  剩余四个人也是举起手中的杯子,大笑道:“我们一定可以,干杯!”
  一杯过后,五人坐下,这里面有三个男生,两个女生,沈翔旁边的是一男一女,还有一男一女则是明显的腻歪在一起,显然是情侣。
  坐在沈翔旁边的是一个瘦弱的眼镜男,外号叫四眼,曾经也是沈翔寝室中的一员,只见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后道:“老大,庆祝你还喝饮料,真是无趣,来,喝几杯呗。”
  另一边坐着的稍帅的高大猛男也接口道:“四眼,你就别为难老大了,谁不知道老大从四年前就戒酒了,变成了二十四孝好男人,现在公司里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暗恋着咱老大呢。”
  高大猛男的话音一落,大家便都想起,四年前,那个人结婚后,便是再也没见过他沾一滴酒,就连性格也是变了不少。
  高大猛男旁边的娇俏女子暗暗捅了他一把,打破这有些尴尬的气氛道:“吃东西吧,我去点歌,心怡,你也过来,我们一起合唱吧。”
  被叫心怡的女子就是坐在沈翔旁边的,只见她穿着一身米色连衣裙,皮肤白皙,五官虽不说多出色,但也是清秀佳人一枚。
  “好。”心怡站了起身,看了一眼在喝饮料的沈翔,心中微微一痛,从大一下半学期,在一次活动中遇到他开始,她就一直默默喜欢着他,不过她没有告白,她知道,他喜欢的是安歌,那个她这辈子都追不上的优秀女子。
  “我知道他不爱我,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我看透了他的心,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莫文蔚的这首《他不爱我》,心怡觉得简直是唱出了她的心声,他放不下,她何尝又不是放不下呢?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在他身边默默陪伴,可是他依然看不到她。
  心有感慨的心怡不由的哭了出来,旁边与她一起合唱的娇俏女子很快就发现了心怡的不妥,忙放下麦,问道:“心怡,你怎么了?没事吧?”
  心怡却是不理,一句一句的唱着他不爱我,眼泪却是越哭越狠。
  这边的动静,很快就引起了另三人的注视,眼镜男走了过来,“心怡,你是不是不舒服?”
  心怡只是摇着头,一遍一遍的唱着歌,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或许是今晚月亮太美好,或许是歌曲太伤感,反正她忽然就失控了,她不想流泪,她不想让他看到她的眼泪,可是她控制不住,这么多年的爱恋委屈,在这一瞬间,都爆发了。
  “老大,你快过来看看,心怡哭了。”
  沈翔闻言放下手中的饮料,连忙走了过来,看着眼前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女子,眼里不自觉的带上了一抹关心,“心怡,你怎么了?”
  心怡听到沈翔的声音,终于是回过了头,没有固执的看着屏幕了。
  眼前的男孩,不,应该是男人,越发俊逸帅气了,比起大学时飞扬跋扈的他,此时更显成熟内敛,出色的工作能力,俊逸的外表,无一不昭示着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他不爱我》的背景音一下一下的放着,心怡告诉自己,再不说,这个优秀的男人或许真的就错过了,她记得,他就是这样错过那个人遗憾终生的,她不想像他一样,等他有了另一半的时候,才去后悔有些话为什么没有早点说。
  “沈翔。”
  “怎么了?”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很多年了,好多好多年,从在大学活动上,你帮我说话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你了,你到底知不知道?”心怡拿着话筒大喊着,旁边的人都愣了,心怡喜欢沈翔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可是心怡的性子大家也是知道的,一闷棍也放不出来一个屁,要不然也不会暗恋这么多年了,怎么今天忽然就爆发表白了呢?
  “我知道。”
  “啊?”心怡愣了愣,她没想到沈翔是这样回她的,“那…那,那你喜欢我吗?”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年都没有人追你吗?”
  “为…为什么?”
  “因为是我暗中把他们赶走的,等你告白很久了,女朋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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