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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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及此,叶琛手上的动作更加残忍。
  ………………
  叶琛的行为简直就是在挑战白浣之的极限,她本身在这方面就没有什么经验,傅景嗣很尊重她,从来不会对她有这么过分的行为。
  而叶琛……
  白浣之是真的恶心了,胃里翻江倒海,一阵干呕。
  叶琛什么时候被这样嫌弃过?
  虽然他之前没有交过女朋友,但是追他的人一大堆,所有女的看到他都恨不得贴上来。
  她竟然敢恶心?
  “亲爱的,你还是不听话哦。”叶琛贴到她耳边,牙齿咬住她的耳垂,轻轻地撕扯,“你跟老傅不是已经同居了么,怎么还没有习惯?嗯?”
  “你再这样……傅景嗣是不会放过你的……”
  白浣之大脑一片混沌,使出浑身的力道,才挤出来这样一句毫无威胁的话。
  在决定强上她之前,叶琛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大不了就是跟傅景嗣绝交。
  失去一个朋友无所谓。他只要得到自己最爱的女人就好,这就是叶琛的价值观。
  …………
  白浣之就这么被叶琛折磨了一整夜。
  起初,白浣之还抱有一丝希望,等着傅景嗣来救她。
  后来,她完全绝望了,只能一个人承受他的摧残。
  **
  早上六点,傅景嗣在酒店醒过来,头痛欲裂。他抬起手,揉了揉太阳穴,习惯性地从枕边摸出,看了一眼时间。
  再环顾四周,完全是陌生的环境。他下意识地绷紧神经。从通讯录找出白浣之的号码拨了出去,那边提示已关机。
  傅景嗣心头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冲进卫生间用最快的速度洗脸刷牙,然后打车回到会所。
  会所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他这个时候赶过来,前台仍旧有人接待。
  傅景嗣在他们的带领之下,来到昨天晚上包下的那一个楼层,找到了白浣之和叶琛。
  推开包厢门的那一刻,傅景嗣差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白浣之躺在地毯上,满身都是被人咬出来的淤青,空气中带着腥味,他是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叶琛刚刚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了傅景嗣的身影。
  他扯了扯领口,走上来,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傅,你来晚了哦。”叶琛唯恐天下不乱,直接跟他说了真相:“我们已经办完事儿了呢,她可真够嫩的,操得我欲罢不能——”
  叶琛话音还没有落下,傅景嗣就抡起拳头朝着他脸上狠狠地打了一拳。
  叶琛没有还手,他抬起手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脸上保持着笑容,“打我也没有用哦。反正我已经上过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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