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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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傅景嗣都是这么做的。
  他接到家里的电话。不会再匆匆忙忙地赶回去,而是留在她身边继续陪着她。
  白浣之真的很满足,之前心里那个疙瘩全部都解开了。
  傅景嗣对她这么好,她不应该那么小气的。
  **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白浣之时常被傅景嗣带出去跟朋友们一起玩儿,她和叶琛就是在一来二去的朋友聚会中熟悉起来的。
  这个时候,叶琛和傅景嗣还没有闹掰,经常和他在一块儿玩儿。
  叶琛已经大学毕业一年多了,一直都没有找工作。
  在白浣之心里,他一直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因为家大业大,所以毕业之后迟迟不找工作,等着坐吃山空。
  平时大家一起出来玩儿的时候,也会有人这么调侃他几句。
  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白浣之发现,叶琛这个人对外表的要求高得有些变态。
  跟他见了这么多次,白浣之从来没有见他穿过哪怕一件重复的衣服。
  他的衣服,比一个普通女人的还要多。
  在认识叶琛之前,白浣之一直以为,喜欢买衣服的男人都比较娘,认识他之后,这个认知彻底颠覆了。
  叶琛很男人,荷尔蒙气息浓厚,有时候,白浣之会不敢和他对视。
  当然,她一直以为这是自己的问题。
  因为叶琛从来都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越轨的行为。
  白浣之一直认为,叶琛就是那种玩世不恭自以为是的有钱公子哥,仅此而已。
  直到那件事情发生,直到被他毁了后半辈子,白浣之才知道,自己把他想得过于简单了。
  ——
  一月三号是傅景嗣的生日,作为好朋友,自然是要跟他一块儿庆祝生日的。
  傅景嗣在某家会所包了一个楼层,喊了几个关系好的人过生日。
  那天晚上,叶琛一个劲儿地给傅景嗣灌酒,傅景嗣酒量其实是不错的,但是跟叶琛没得比。
  叶琛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家里有一个地窖,就是用来存酒的。
  平时大家开玩笑的时候,都喜欢把他称作千杯不醉。
  所以,这天晚上,傅景嗣很成功地被叶琛灌倒了。
  叶琛趁着白浣之去洗手间的空挡,找人把傅景嗣带走,然后在隔壁的包厢站着,等着白浣之路过。
  ……
  白浣之也喝了一杯酒,从卫生间出来之后,头昏昏沉沉的,走路都有些飘。
  眼看着就要回到包厢了,她突然被一股力量拽到了旁边的门内,还未来得及尖叫,就被对方捂住了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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