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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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抬起头看着泥土夯实的围墙,远处的高山,看着自己裂着口子的双手,哪里还有曾经的白嫩滑腻。
  在乡间生活了几年,她渐渐地也不在意打扮,原本白嫩的脸,在逃难中早已染了风霜,在乡间又得不到保养,粗糙了不少,不过因着本身的底子好,比起真正的乡野村妇来讲,简直是天女下凡。
  村子里的汉子们无事时,最爱到她家附近徘徊,可汉子们碍于萧长桓的拳头和狠劲,倒也不敢轻举妄动。
  那个村汉子她哪里会看得上,别说是比起以前京中的世家公子,就是比现在落魄潦倒的萧长桓,都不知要比这些村民强多少。
  将洗净的衣服晾好,她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中摘菜,突然传来一阵叩门声,她略有些疑惑,若是萧长桓回来,都是直接踢门进来,旁边的村夫们,还没那个胆子上门,村里的女人们都防着她,根本不会与她交好。
  她稍稍将门打开一个缝隙,只见外面立着一位面皮白净的书生,书生长得一表人才,穿得也很是得体,一脸的谦恭。
  见到她,书生的眼中露出惊艳,随即见礼,“这位夫人,小生乃是进京赶考的举子,途经此地,特来讨口水喝。”
  她捋捋有些毛躁的发,又整下褶皱的荆裙,露出一个得体的笑,“进来吧。”
  姜蕴雪将书生请进门,挑出一个干净的杯子,还放了一些粗茶叶,“妇人家中只有这些,还望公子莫要嫌弃。”
  那书生略有些脸红,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得她心肝儿乱颤,心中那贵女的傲气又涌上心头,作派越发显得端庄起来。
  那位书生白净的脸微红,不好意思地道,“这位夫人,小生失礼了,实在是夫人生得太过貌美,且这举止气度,恕小生直言,怕不是此地乡间土生土长的人,说是大家的小姐都不为过。”
  姜蕴雪见他这样说,越发如遇知已,这乡间的莽夫们,只顾贪看她的相貌,根本就无人夸过她的仪态。
  “公子过誉了,妇人以前确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只可惜…”说着她用袖掩面,将后面的话吞下去,叹口气,凄楚道,“让公子见笑了,那些个往事,不提也罢。”
  书生放下手中的杯子,看着她粗糙的手,动情道,“夫人,以你的才貌,屈于此处简直是明珠蒙尘,不知是何样的男子,居然如此不珍惜您这般的美人。”
  姜蕴雪心中越发恨恨,果然是得到的不知珍惜,当年萧长桓何等痴恋于她,不过才几年时光,他看她的眼中再无深情。
  见她低头不语,那书生壮着胆子握住她的手,她抽了一下,没有抽动,便由他去,那书生的语气越发的温和,“夫人,小生平生最是羡慕才子佳人的故事,待高中必娶您为正妻,不如夫人与小生共谱一曲如何?”
  她的心中将这话过了几遍,心中思量这书生说的话有几分真,若不离开,是不是就要呆在这小山村里终老?
  不,那不是她要的生活!
  那书生见她不搭话,有些急了,“夫人,良禽择木而栖,珍宝配锦盒,小生此生定不相负。”
  她泪眼盈盈地抬起头,越发的楚楚楚可怜,“公子,可妇人残花败柳之身,如何能有此等福气?”
  书生一把将她揽在怀中,轻拭她脸上的泪珠,“夫人切莫妄自菲薄,在小生看来,瑕不掩玉,便是有不足之处,夫人依然让人心神向往,望夫人成全小生的一片痴恋之情。”
  说着,手将她搂得更紧,她略一迟疑,便由着他,含羞地低下头,那书生的嘴角泛起笑意。
  可惜姜蕴雪根本就不认得他,以前派他去引诱莲笙,都是她手下的婆子出面的,若是那婆子在此处,便能一眼认出,这个书生根本就不是什么赶考的举子,而是专门拐骗妇人的浪子潘世庆!
  潘世庆被霍风关在一处密庄中养到现在,为的就是这一天,他意味不明地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女子,急不可耐地带着她连夜离开了山村。
  外出做活的萧长桓和一个寡妇好上了,他年岁渐大,偶尔回去看望父亲,父亲已老得步履蹒跚,外甥都能打醋,妹子又生了女儿,他越发地觉得空虚起来。
  每每在外面拼死累活地赚点钱,回到家中依然是冷冰冰的一张脸,还不如一个寡妇,虽然长相平凡,可对他是真心关切,在外时每每都替他做热饭,备热水。
  他到了这个年纪,少年时的风花雪月早已褪色,更需要的是妻子的温暖,这些姜蕴雪通通都没有,等他再一次回到家中,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还有乡邻们同情或幸灾乐祸的言语中,得知她跟随一个书生跑了。
  不可思议般地,他居然没有半点的愤怒,心中还有丝释然和解脱,收拾自己不多的东西,头也不回地离开小山村。
  且说姜蕴雪满怀希望地跟着潘世庆离开村子,一路上极尽小意温柔,两人坐着马车,一路向西奔,等她发现不对时,潘世庆终于不再装,露出了真面目。
  哪里还有温文尔雅的样子,眼中全是狰狞,“姜小姐,您可能不记得小人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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