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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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孟也算是受教了,这才是夫妻的默契。
  至于带喜弟来战场,温言煜哪里舍得,只不过是早就与皇帝商量好了,他为皇帝抛头颅洒热血,皇帝赐他一方安宁。
  而喜弟,出了京城就直接去了封地。
  这般自也过的安逸。
  许多年后,喜弟没没提起年轻时候的事唇间都带着笑意,作为战功赫赫的温言煜,一辈子没有守着自己,有那般名声在外也没有谁家姑娘会不怕死的扑上来。
  在这里,她可是行最喜欢的医,也可以经最有成就的商。
  用她的话说,这被子嫁给温言煜无悔。
  “娘,爹在后山打猎您还是去瞧瞧他。”温晨晓听这些个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听到成出茧子了,趁着喜弟喝水的功夫,赶紧溜了出去。
  “你这孩子没个正行,前些日子让你想看的姑娘你什么时候看了。”
  喜弟在后面连话都没说完,温晨晓这边都已经跑的没影子了。
  “这孩子就不让我省心!”喜弟揉着眉心,如今晨晓已经都十七了,旁人孩子都生出来了,喜弟倒没这么着急,可好歹不说你至少对女人感兴趣才行。
  看着温晨晓跟前清一色的男人,喜弟就一阵阵的头疼,很多时候睡不着觉都在想,她这儿子不会不喜欢女人吧。
  “东家,您就快别操心了,是世子还小等过些年总会开窍的。”叶玄一如今早就褪去了年少时的冲动,有时候比二翠都还平和。
  说来也是奇了,二翠那性子寻了个武将,偏偏叶玄一这个急性子寻了慢吞吞的文人。
  “还小呢,前些日子嫣然送信来,她二儿子也定了亲了。”大约是上了年岁了,就想着孩子们的事情。
  嫣然现在可是突厥的大阏氏,过的舒心,她那相公喜弟也是见过的,彪形大汉满脸胡子,一说话眼睛瞪的跟铜铃似的,还嗜血,听说最爱做的便是打猎,喜欢看着猎物在自己箭下无助挣扎的样子。
  不过,无论怎么样都个自安好,有时候还想着,那时候还真应该谢谢柳如是,若不是她搅合,也不会有现在的好日子。
  “东家快别想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听我家那小子说,这次骑射咱们世子又是第一,现在商户的事也都是世子在管,咱们世子可是要文得文要武得武,还愁寻不上个好媳妇?”
  喜弟摆了摆手,“行了不说他了,估摸招弟也快到了,咱们也赶紧准备着吧。”
  另一边,招弟已经到了城门口了,本来掀了帘子想瞧一眼外头的风景,却突然见一个少年快步朝自己冲了过来,“姨母。”
  高声唤了句,招弟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晨晓,都长这么高了?”
  “我今年都十七了,姨母当我是小孩子吗?”
  “对了,如意妹妹可跟您一同过来了?”
  这些年,招弟倒是来过几次,只不过她是越来越不喜热闹,也只是小住了几日,至于如意也只是小时候带来,等着长大了,这大姑娘总不适合在路上奔波,便将她自己留在封地,也难得温晨晓记得。
  “在后头呢,你去寻她吧。”
  这俩孩子年岁相当,也难得从小投缘。
  到了王府喜弟远远的便候着了。
  “招弟东家!”二翠跟叶玄一还是这般称呼。
  “多少年了,还是这个味。”招弟笑着点了点头。
  “这不是如意,出落的这般精致了。”将人领进来,喜弟便将如意拉到自己跟前打量着,“怎脸怎么红,可是赶路热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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