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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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啦啦,噜噜噜,啦啦啦,
  我的臭无赖,
  我的小男孩,
  ……”
  心都要听化了,化成蜂蜜水。
  待女人哼到尾音,景胜笑眯眯问:“于知乐,你在跟我告白啊?”
  “对啊——”女人颔首,直率地看他,手底仍在娴熟地铮淙。
  “再来一遍。”
  “……”
  “encore!encore!”景胜强烈要求:“我还没听清楚。”
  “加钱吗,我咖位很大。”于知乐也罕见地同他开起玩笑。
  “加加加加加加加加加……”他要说无穷次。
  ……
  暖光融融,透出了狭小的窗子。
  弦音悦耳,弹跳在天花板和地面。
  同一片柔软的毯子上,他们彼此相望,仿佛真的找到了最纯粹简单的归宿。
  ☆、第四十六杯
  翌日,是个大晴天,天地一碧如洗。
  于知乐把景胜送去了公司,路上,这熊男朋友已经能自己哼《狗胜》这首歌,他昨天缠着于知乐唱了二十遍不止,那些旋律早就烂熟于心。
  “我也是有歌的男人了,感觉自己像个大明星。”全程不知道在得意什么东西,还神叨叨叮嘱:“这首歌除了我,不准唱给任何人听,知道吗?”
  于知乐应吓:“哦。”
  在她看来,他本来就是大明星,她没见过比他更能发光的人类。
  停到地下车场,于知乐熄了火,刚要下车。
  手腕被男人拽住,回首,是他看着她,两只乌润润的大眼睛扑眨扑眨,有所期待。
  “干嘛?”于知乐扬唇。
  景胜:“咱们来个吻别?”
  她凑回去,亲了他一下。
  “再来。”他又提要求。
  于知乐假意警告:“一次行了啊,别得寸进尺。”
  她让他别得寸进尺,这怎么行,要知道,资本家都是贪得无厌的。所以自己靠上前去,掰住她下巴,在她唇上,重重靠了一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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