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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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里的晚上向来不允许这样戛然而止的宁静,一份真情两式假意已是身姿绰约,再借着三言四语的寒暄就足够填满一日匆促时光了,虽然日头一亮,人们便什么也不记得。
  沈妤显然是已经习惯了早睡的,她挨着灰白的墙边躺下,平和地呼吸着,窗外漏下一点暖色月光,落在她干净的脸上,让那睫毛、鼻子、嘴角,也在月色的边缘里悄悄多了一层流动着的光晕,随着呼吸上沉下落,生出内心许多难得的安宁。
  陆行州于是起身运动起来,他想让自己躺进被子时身上更为暖和一些,看见桌上一个十分精致的木盒,不禁走上面,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是几封没有署名的信。
  老太太说了,这个屋子早些时候住过一个为爱出家的年轻姑娘,她后来不知去了哪里,她或许是死了,又或许是还了俗,没有人知道。
  但信的确有些年头了,字写得并不美,是大多数男生笔下的楷体,语气看着像是一个少年人——文辞精致华丽,却碍于年纪阅历并没有多少可读的地方,但这恰巧也是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们最最喜欢的语气,似情书,却又不是情书,一份问候掰成两半诉说,半是愁思、半是想念。
  这样的信让陆行州感到熟悉,也难免回想起自己中学读书的时候。
  陆行州上学时皮相讨喜,就算性格冷漠,却总能收到不少情书。
  那时女生大多喜好“命运”、“缘分”这样的字眼,像每一个自己都可以是被上天眷顾了的幸运孩子,把少女情思写在那带了香气的纸上,就好像那一份暗恋也带上了独一无二的气味。
  姚之平给杨茉莉写情书时,就最喜欢从陆行州收到的那些书信中搬抄,不仅学以致用,还央求着李文瀚与他一起推陈出新。
  他们学校那时不知是谁起了这么一个头——小伙子小姑娘们为了表示自己热烈而真挚的爱慕,就一定要在信尾的地方加上一个偌大的手印子,那手印不能是好友的、情敌的、甚至是自家养的公猫母狗的,一定得是自己的手印,红彤彤、鲜艳艳的一个,与旧时签字画押的血手印类似,用以表示这份感情的严肃性。
  但陆行州向来不能理解,他不懂浪漫,初看之下满头雾水,细品之后也只有四个大字——毛骨悚然。
  所以陆行州年轻时没有写过情书,他毕竟不是一个感性温柔的人。
  他人生中唯一写过的情书是一张十块钱用作慈善的信函,大黄字面上印着据说八位高僧开过光的学校公章。
  而那张信函此时正从沈妤的衣服中掉落下来。
  那信函已经被沈妤折叠起来,装在一条玻璃项链之中,打磨精致,显然是随身携带的东西。
  陆行州额前发烫,用手掌捂住自己的下半边脸,似乎这样就能掩饰住他心中难得羞涩的情绪。
  深吸一口气,他终于脱鞋上了床,小心翼翼掀开被子的一角,有如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缓慢的往里面移动。
  可沈妤还是感到了凉气,皱起眉头不禁轻声嘟囔出声。
  陆行州于是僵在原地不敢再动,大半个后背露在外面,直到前面身体渐渐热起来,他才又伸手将眼前的人轻轻搂入了怀里。
  他看着沈妤半梦半醒的模样,忍不住低声地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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