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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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a却像是听不懂她的话,仍旧低着头,一脸恭顺:“madam,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在问他交往的女孩子是谁,听得懂吗?”已经气到尾音震颤,如果再听不懂,那么她就不是人,她就是恶魔了。
  aya不卑不亢:“madam,我真的不知道。就算知道,向你汇报工作也不在我的职责范围里面。”
  “你会不知道?你会不知道?!你跟我有什么好扯谎的我问你?!我可是他的妈咪!你说,我会害他伐!”
  aya一脸受惊的样子,往身上慌张画十字:“madam,我从不撒谎,我是不会对lord撒谎的,我如果撒谎,lord是不会原谅我的!”
  潘宝宝攘外却不能安内,好气的,急起来,连上海话都飙了出来:“哦哟,还动不动拿lord出来压人!往自己一张小黑脸上贴金!帮帮忙哦,你做事册烂污的时候,偷奸耍滑的时候,lord在天上看见,真的要为你羞愧而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到正文完结为止不休息,日更,每章5千字以上。
  如果提早更,比如这次,那么明天就没有啦,爱你们~~~~
  第134章 paradise
  aya自从就十几岁起就在李家为一代目夫妇服务,跟了一代目十几二十年,跟了三代目也这么多年,至今这么大岁数,还从没人对她说这么重的话,心灵受到莫大伤害,当下泫然欲泣,眼中闪动亮晶晶的泪花两小朵,说:“既然你不相信我,那么我去请sir出来,让他亲自来回答你的问题。”
  潘宝宝一听她要去请儿子出来,一秒不到,怂了,软了。
  二代目她能可着劲的作,但唯独儿子不行,一到儿子面前,无需人家提醒,她就自动转换为客气礼貌模式了,虽然这几年关系好转很多,但这只是相较于从前。和他小时候比,母子俩的关系的确是好很多,现在能经常坐在一起吃吃饭,聊个天,开个玩笑了。甚至于有时候还可以来点亲昵的举动,一起去逛个街,走路时拖个手,扶个腰之类的。外人看来,老老正常的一对母子。
  但她心里知道,和人家真正的母子,却是比不了的。和儿子,她从不敢说一句过分的话,一说,马上就得看冷脸。所以她也做不到和普通人家那样,对儿子那样发号施令,吵吵闹闹,然后转眼又和好。小时候没有养在身边的伤害以及后遗症,这一辈子只怕也无法消弭一空了。
  忍住气,摆摆手,赶aya走:“走吧走吧,我不要和你说话了,和你们这些菲律宾人沟通多少费劲,受不了!”
  深呼吸,提醒自己生气多了对皮肤不好,独自在阳台上看了看风景,吹吹风,然后楼上楼下转了转,转到他卧房,忽然惊叫,喊aya过来,指着大床上一个不明物体:“金不换的香烟为什么会在这里!”
  aya一呆,下意识道:“怎么会?她早上出门时,我明明看见她装在口袋里的!”
  急忙去看时,床上哪里来的香烟,只是一个和香烟盒差不多大小的化妆镜而已。再一回想自己的话,才察觉出不对劲,感觉哪里有诈,转头看潘宝宝时,发现她扶住了头,面色煞煞白。怕她晕倒,疾步上前,手还没碰到她,就被她一下子拍出老远:“你走开!”
  天旋地转,天崩地裂,就算天打五雷轰,也没有现在给潘宝宝的打击和伤害大。
  “果然是她,金不换!”她一屁股坐倒在床,牙齿缝隙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出了金不换的名字,气愤过后,忽然又是一阵心酸与苦楚,眼泪也就跟着流了出来。
  emily上周刚来过上海,是出差。本来也是个满世界跑的孩子,为了恋爱订婚一事,最近也安定了下来,在一个为贫苦学童提供助学服务的慈善团体中谋了个职位,伊这趟来大陆虽有工作在身,但却在百忙之中抽空专门来了一趟上海,不为别的,就为了陪她说一句话,陪她饮一盏茶,问问她最近怎么样,身体好不好。到底是名门出身,这么年轻,做事就已滴水不露,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到,还没进李家门,就已看清形势,先来表态,令她安心放心。这样一个知书懂礼的大家闺秀,他到底还有哪里不满,他到底想要怎么样?
  潘宝宝坐在床上眼泪长流,暗恨自己想法太简单,气恼为何从前没有往深处去想,爱马仕的sa也都明明告诉她了:“那是一个身材高瘦、皮肤很白的漂亮女孩子。”
  名品店里的sa,每天看到的以及接待的美女茫茫多,环肥燕瘦,各种类型都有,自然而然的,衡量女人的标准也极高极严苛,能令眼高于顶的sa都说出“很漂亮”这三个字,莫妮卡和其他那些与他传绯闻的小明星怎么够?只恨自己太迟钝,为什么就想不到在四五年前初见金家那个小小女孩子时,心头的那一惊呢?
  算了,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毕竟现在还没出大事,不能自己先慌了阵脚。不过是一个弄堂公主小女友罢了。弄堂公主是什么人?她们工作清闲,月薪不高,爱好无一例外都是旅游美食看电影,张口卡地亚闭口爱马仕,靠自己,一年的薪水都买不了一只包包,对奢侈品的了解却达到了买手水平。她们自己衣着光鲜亮丽,每天一杯星巴克,父母却穿着机枪扫过一样的破洞汗衫在阴暗潮湿墙面斑驳的房间里摇蒲扇,空调都舍不得开。
  说起弄堂公主金不换的苏北滚地龙家人,他们一家门的腔调更吓人,衣衫喜欢大红大紫,爱好是四处占小便宜,喜欢的园艺是大粪青菜,生了病,采取的都是巫医相结合的疗法。而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孩子,一马他出于新鲜,想要换换口味,和她混一混可以,娶她为妻,为她和家里和冯家emily翻脸,为自己找一对绿化带种小菜,十字路口烧纸钱,平日无事超市里抢鸡蛋的丈人丈母?就算他不顾及家族的体面,也得想一想自己的面皮,是不是丢得起这个人?他自己心里的那道坎,是不是能过得去?
  用脚指头想一想,这道坎,他迈过不去的。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他虽然叛逆了这些年,但自己的一举一动将会为家族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他心里明明白白,所以才会一边与二代目不合,一边又答应与emily相亲,与冯家联姻,不论愿意与否,他将来都是整个家族的承担者,要担负起身为李家独子的责任,带领整个家族前行。他明白自己的责任所在,与自己姓氏的重量,所以金不换这样弄堂公主,在他这里或许掀得起小风小浪,却翻不了天。
  心中这些烦恼无人可商量,没有地方可以排解,潘宝宝唯有自己给自己做思想工作,她向来是乐天派,不过一时片刻,便想通大半,想通是想通了,心里却并没有为此舒服一点。那种遭到自己一向没有正眼看过的、蝗虫一样的金家人背叛的滋味,简直比红楼梦里王夫人某一天发现自己的宝玉被刘姥姥她闺女,王狗儿他老婆给勾引并玷污了还要难受和痛苦。
  金家门的女人,她们那种层次的女人也配觊觎她的一马?
  潘宝宝怒火烧心,气喘急促,胸腔闷到几乎透不过来气,坐在床上一边捶自己的心口,一边吩咐aya:“去,泡杯普洱来!”
  aya被诈,生气的本该是她,但见潘宝宝脸色铁青,差点晕倒的样子,她也害怕,闻言不敢耽误,蹬蹬蹬转身下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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