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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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季对他这个妹妹已经好得没话说了,大家都看在眼里。居然还有脸在倒打一耙,找来记者欺负上门,真是白眼狼。”
  记者被淹没在四面八方涌来的指责中,一时也慌了手脚。又见他们统统是在为季宁宁谴责他,活像微博上听到点风声就一拥而上将人骂得有口难言的脑残粉……他色厉内荏地叫道:“季宁宁的粉原来素质这么低,网络上闹一言堂,现实中也容不下任何不同的声音吗?”
  可话音未落,季宁宁就拍了拍他的肩膀,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您这摄像机多少钱?”
  “……”记者一懵,下意识地说了个数字,就见季宁宁朝他微微一笑,冷不丁就用巧劲夺了过来,砰地一下砸在地上!
  记者瞪大眼睛看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说实在话,怒极攻心不顾后果砸记者狗仔设备的艺人也不是没有,可哪个像季宁宁这样,做完之后还十分冷静地对在场的粉丝说:“谁来报个警,说我故意毁坏财物?”
  “我宁??”粉丝一脸懵逼。
  季宁宁弯了弯嘴角:“做了错事就要认嘛,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你们放心,我还小,不懂事,顶多是教育教育,赔点钱了事,不算什么。不过……”她说着,又苦恼地皱起眉,望着周围的粉丝问,“我法律学得不好,谁来告诉我侮辱诽谤怎么算?”
  第98章
  现场真的有懂法的,或者手速快的,一板一眼地说:“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没有。”记者辩驳,“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以为……我是信了你姑姑的话!你要找也该去找你姑姑!”
  学法的小伙伴很给力地说明:“没事,宁宁,不构成诽谤也是侮辱啊,告他绝对可以。而且这个罪是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你作为受害者想告谁就告谁,不想告就可以不管了。”
  季宁宁点了点头,又问:“故意毁坏财物呢?”
  那人故意沉吟了会儿,才在记者的提心吊胆中,慢吞吞地说:“顶多追究一点民事责任吧,你认错态度好,赔点钱就好了……”
  记者:“……”
  即便他知道现场季宁宁的粉丝一定是偏向季宁宁,说出来的八成是危言耸听:他那几句话不可能真构成犯罪,季宁宁随便动手摔他摄像机的事情,法律不追究不代表网友不追究……一旦曝光,季宁宁所承受的压力绝对比他大得多。
  季宁宁不敢把事情闹大的。
  可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分明看见季宁宁神色坦然,眼底连一点波澜也不起。
  他倏然出了一身冷汗。
  他开始意识到这个人是真的……不害怕。
  也许从一开始,他想要把污名盖在季宁宁头上的时候,季宁宁都一点儿不怕。
  是相信看的人不是傻子?还是相信她清者自清?还是觉得哪怕一身脏也能够在娱乐圈风生水起?
  简直是疯子!
  娱乐圈里怎么会有这么胆大妄为的人?
  当记者失去了最后依仗的时候,他对上季宁宁的气势一下子就被踩在了脚底。
  尤其季宁宁还笑眯眯地对他说:“你放心,我这个人最讲道理了,被人欺负了从来不知道动手,最多打打投诉电话什么的……”
  这还叫不知道动手?
  这还想打投诉电话?
  记者涨红了脸,想要反驳季宁宁倒打一耙非常荒谬,可架不住现场粉丝一被点拨,纷纷表示:“对,我们都是文明人,我们只打打投诉电话……”
  这么多人一起投诉……不,恐怕回去一动员,季宁宁全国各地的粉丝都要跟着起哄。即便记者不算是服务业,他想要在报社继续混下去也不容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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