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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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明明是人之敦伦大欲,她们怎么会觉得是上刑受罪呢?”刑部尚书觉得匪夷所思,不是都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吗?怎么还有宁死不嫁的呢?不嫁给男人,她们怎么生孩子做母亲,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是啊?”采薇缓缓说道:“明明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为何到如今,这些女人们却视嫁人为妻如洪水猛兽,宁愿孤老终生,甚至以死相抗也不愿嫁人生子,夫唱妇随呢?”
  第311章
  采薇质问完后,也没指望他们会回答,径自拿起一份卷宗,命一个内侍传给群臣过目。
  “你们都觉得女人们不愿意嫁人是被我的安女堂教唆出来的,那你们不妨看看这些卷宗上所列的数据,在我的安女堂未建之前,这几十年来国中女子终身不嫁的人数就已经在逐年上升了,不少盛产丝绸的地方都兴起了终身不嫁的“自梳女”,没有任何人的教唆,完全是那些民间女子们自发兴起来的。”
  别的大臣倒也罢了,户部尚书对这所谓的“自梳女”自是心中有数,匆匆瞥了一眼卷宗便不再看,皱眉道:“便是先前就有女人闹着不嫁,可到底就那么一小撮不成气候,哪像现在,几乎大些的州府都闹将起来,难道不是娘娘的安女堂在后头推波助澜,有意生事?”
  采薇不理他的诘问,顾自道:“我建安女堂,最初不过是给那些无家可归的女人们一个收容之所,后来办起丝厂也是想让她们能自食其力,可是当越来越多的女人能够自已挣钱养活自已,她们便自动自发的不愿再成婚嫁人。越来越多的人家争先恐后的想把女儿送到我们的丝厂做工,因为在安女堂的丝厂做工一个月赚得的银钱就顶他们在地里劳作一年,不少父母见女儿自已不愿嫁人,又比儿子还能养家挣钱,也乐得不再把女儿嫁出去,她们的兄弟更是不乐意肥水流到外人田,与其嫁出去给别人家做牛做马,还不如留在自家贴补自已。”
  “王尚书,”采薇看向户部尚书道:“你当年还是户部侍郎时你们户部不就上过折子,要跟那汉惠帝学,奏请凡女子年过二十不嫁,每年罚八百钱,其效如何?先是罚八百钱,后来又提到一千五百钱,年年都在往上提,最后提到一年罚钱四千,本宫都一一准了,从不曾驳回,可是那不婚的女子人数可有下降过一人?”
  户部尚书闭口不答,其余诸臣也都心知肚明。若是这对未婚女子抽取单身税的法子当真有效,那他们后来又何至于再鼓捣出个《配婚令》来。都怪周皇后让这帮女人们的腰包鼓了起来,这才能不把这么多银钱的单身税放在眼里,不过这些女人也奇怪,宁愿每年上交那么一大笔银钱,也不愿嫁人成婚,莫不是脑子有病吗?
  采薇将他们面上的愤慨疑惑都看在眼里,也跟着问了一句,“难道你们之前就从没想过为何女人们越来越不愿嫁人?这个中原因难道你们就当真半点也不知道吗?”
  “众卿大力推荐的《吉花》,本宫倒是看了,但不知写民间女子种种人生命运的书——如《人间无数雨打去》、《女儿泪》、《被嫌弃的大秦女人的一生》、《为奴隶的母亲》*等佳作,诸卿可曾读过?”
  这些书名他们倒是半点也不陌生,他们虽不喜看这些女人写的书,但是家中妻女却爱得不行,奉为经典。可是任妻女每每读到潸然泪下,他们也往往无动于衷,反觉得这些话本小说到底是女人手底下写出来的,其眼界格局实在是上不了台面,半点都不恢宏大气,和他们男人写的那些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的种种佳作根本就没法比。便仍是一声不吱,冷眼看周皇后又要讲出什么花头来。
  采薇长叹一声,“既然众卿瞧不上这些女人写的小说话本,那就请刑部尚书报几个数目吧,过去十年,刑部案宗所载被人夺去性命的女子数目是多少,是已婚未婚,杀她们的凶手又是何人,所判何刑?而被人夺去性命的男子数又是多少,已婚未婚,为何人所杀,凶手被判何刑?”
  刑部尚书立时便晓得这位不安份的皇后娘娘又要在什么上头做文章了,可便是知道又能如何,人家都问出来了,他也只能以实相告。
  “回娘娘,这十年来,共有二十七万多名女子被人所害,其中六千余人为未嫁女或是寡妇,多半是被人奸杀或是为了配冥婚,因致死人命,凶手皆判死刑。余下的大半皆为已婚妇人,或为其夫所杀,所死于公婆姑叔之手,因属家宅之事,恐另有内情,或判一笔罚金,或判凶手蹲上几年牢房也就是了。”
  “至于男子则共有二十万余名被杀,未婚者居多,除一万余人是被其妻所杀外,余者皆为其他男子或因财因仇因口角所杀,杀人者均判死刑。”
  “那这十年间,死牢里的男女人犯各是多少,因犯何罪领了死刑?”采薇继续问道。
  “女犯共有一万余人,均是谋害亲夫,至于男犯则有二十万人之多,或杀父杀母、杀兄杀弟,杀害旁人,是以被关入死牢。”
  采薇目视群臣,“不知众卿听完这些个数目,心中有何感想?人都说物以稀为贵,咱们大秦这么些年来一直都是男多女少,可怎么死于非命的女人反倒比男人还要多,且大半是被其夫所杀?这还是官府登记在册的数目,还有那些压根就没有报官的,被丈夫打骂虐待致死,或是被公婆搓磨致死的妇人更不知还有多少。”
  “你们前头说男多女少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女人禀赋柔弱,往往不到三十便即病亡,这生得比男人少,死得又比男人快。可是本宫这边将国中所有年过七十的高寿老人登记造册时,却发现那些长寿之人,大多均为女子,八十以下的长寿老人里,男子只占十分之一,八十到九十,则为二十分之一。有意思的是这些活得长的老太太们不是终身未婚就是早年守寡。”
  “本宫也曾问过太医,是否女子寿命天生就比男子要短,所有的当世名医皆说此是无稽之谈,只要保养得当,男女均可高寿,甚至女人还会比男人多活上几年。只是女人比起男人来因有生育这一重风险,十之二三都过不了这道鬼门关,尤其是年不过十四五六者,天葵初至、发育未全就要她们嫁人生子,更是容易难产而亡。这些年因难产而死的妇人里,年未到二十的产妇就占了八成。”
  “可是比起生孩子这道鬼门关,更可怕的是夫家的种种虐待。不但要给夫家做牛做马,还要被婆婆刁难搓磨,被丈夫拳打脚踢,被当做个牲口一样买卖。还有好些地方的女子所嫁的丈夫不但不能挣钱养家,倒要靠把她典给别人替人生子换来的钱供自己吃酒赌钱,或是替夫抵债。”
  “这男字上田下力,意指出力气种田之人,我先前也以为这种地是男人的活儿,结果这几年一查民情才发现,地是在男人名下,可是大半的农活却都是女人在做,不但要干农活,还要做家务侍候一家老小,且不停的生孩子带孩子,每日起早贪黑的忙里忙外,为夫家奉献了那么多,别说上桌吃饭的资格,好些时候却连肚子都吃不饱,还要挨打挨骂,一旦染了重疾,还会被夫家休弃。”
  “这样艰难的活法,一支蜡烛两头耗,能支持多久,所以才会年纪轻轻往往连三十岁都不到就累病而死,还有更多的妇人见这日子实在难熬,索性上吊投水,宁愿早死重入轮回也不想再受这份活罪。这十年来国中自杀而死的妇人共有三十余万,而自杀而死的男子只有一万余人。”
  “这就是女人们越来越不愿嫁人成婚的原因,当她们终身不嫁时,虽说要受人非议,但总能多活几十年,寿终正寝;被人打杀了,好歹还能让杀人凶手为她们偿命。可一旦为人妇后,成天做牛做马,累死累活,早早的油尽灯枯,伤病而亡;被夫家打得再是伤痕累累,官府也是不管的,说是家宅之事官府不管,真打死了人出了人命,若无娘家人申冤,那死了就死了,或是破席子一卷埋了,或是再将她们偷卖出去配冥婚,还能再赚一笔死人财,谁也不会当回事儿。就算被娘家人告到官府,最多也不过做上五年大牢,出来继续祸害别的女子。可要是女人不堪折磨毒打,尤其是为了保护自已的孩子免遭丈夫的毒打,错手杀夫时,等着她的却是死刑,秋后处斩。”
  “自已所赚的钱不归自己支配,自已所生的儿女也不属于自己,就连自已都是夫家的财产,性命被握在人家手里,得不到半点保障。蝼蚁尚且偷生,当嫁人生子已经不是女人的归宿,而是人间地狱时,她们宁愿顶着辱骂白眼终身不婚,只为了保自己一份平安,能在这世上多活几年。所以你们再怎么逼迫她们,都是于事无补,与其嫁人受尽百般折磨苦楚再命丧黄泉,还不如以死抗争,反正都是一个死字。”
  刑部尚书辩解道:“娘娘,这夫妻殴杀如何判处,皆是《大秦律》所定,‘凡妻殴夫者,杖一百。夫愿离者听。须夫自告,乃坐。至折伤以上,各加凡斗伤三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若妾殴夫,及正妻者,又各加一等。加者,加入于死。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须妻自告,乃坐。先行审问,夫妇如愿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罪收赎。过失杀者,各勿论,至死者,绞。’”
  “这妻妾杀夫者,多为故意杀人,且要比杀了凡人罪加三等,自当处死,而夫杀妻者,则多为过失杀人,减凡人二等论罪,理应从轻发落,两者所判自然不同。”
  “那就是这律法大误,为何女子和男子同人不同命?理应一视同仁才对!”采薇早看这条不公平的律法不顺眼很久了。
  礼部尚书此时已被人扶了起来,嚷嚷道:“这男尊女卑,女子生而卑贱,其性命如何能同男子相提并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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