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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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樱是被他连剑带鞘捅死的。
  少年注视着手中长剑的目光一变再变,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次恐怕是捡到宝了。
  没错,尽情崇拜我吧。
  展现了一把神兵英姿的洛宓得意洋洋的想到,果然英雄救美的戏码到了何时都不会落伍。
  当了一把“美人”的李歧当然不知道洛老魔脑子里的弯弯绕,他重新把长剑佩到腰间,草草搜索了一下红樱的尸身,脱掉了沾血的外袍。
  这么一通收拾下来,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拿着破烂长剑的瘦弱少年刚经历了两场你死我活的厮杀,毕竟他看上去风一吹就会倒下。
  维持着这副欺骗性极强的外表,李歧慢悠悠的逛回到了秘境的入口,此时已有不少人聚集在这里等待,也包括死里逃生的苦瓜脸和公鸭嗓,不过二人的境况着实称不上好。
  公鸭嗓的整个左臂不翼而飞,血流如注的伤口只是用了布条草草包扎,好在练气期的修士算不上入门可也比凡人强上不少,伤势虽然凄惨倒也没有性命之忧,只是日后修炼必然会多吃不少苦。
  相比之下,苦瓜脸道士身体上没有伤口,可眉宇间的忧郁更深了一层,若说之前他像是少吃了三顿饭,此时的他就是被欠了五百贯,真是白白浪费了面相上的好福气。
  李歧的目光打一开始就粘在了苦瓜脸的身上,只是他掩饰的好,加上周围同样关注这二人的也不在少数,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洛宓兴致勃勃的透过少年衣衫间的缝隙向外张望,对于她而言,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透出一股子新鲜气儿,与她在仙界、魔界见到的都不一样,就好像……来到了凡间一样。
  实际上,她现在有八成把握自己真的来到了凡间,而四周这群怪里怪气的小崽子就是传说中的修士。
  洛宓不讨厌修士,考虑到魔尊以前也是修士中的一员,她对他们相当好奇,遗憾的是修士成仙似乎非常困难,过了这么多年她也没能见到第二个羽渊仙君。
  把在场的那个人都瞧了又瞧,自觉已经看够本的魔宫大总管的注意力又被出口处的庙宇吸引了,她听说有名的仙人会被凡人供奉,可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实物。
  只见那间略显简陋的木屋挂有一方牌匾,上书“天后娘娘庙”五个大字,庙宇门户大开,露出了里面被鲜花和锦帛簇拥的神像。
  凡人的天后,指的自然就是仙界的仙后。
  “唔……刻的一点都不像。”
  洛宓对着泥胚神像挑三拣四,塑像之人技艺粗陋,生生把一个英姿飒爽的美人搞成了怪模怪样的胖大婶,好在眉宇间到底有几分相似,这才让它受到天道承认,帮那个女人享用香火……且慢!
  第76章
  在庞逢迎混进队伍的第五天, 洛宓产生了生吃了他的心。
  不是因为他凭借着重伤员的身份霸占了唯一的坐骑,也不是因为他利用驭兽的小手段顺利谋夺了阿花的芳心,让这头贪吃的毛驴彻底叛变,更不是因为他一路上都拉着李羽渊的袖子唧唧歪歪的拍马屁,完全把她视若无物……好吧, 就是因为这个。
  杨林看着把一口银牙咬的吱呀作响的姑娘, 默默的向后退了几步,以便在某人后院起火时可以逃出生天。
  其实他们不是没有想过把这厮扔到东魏军里一了百了, 然而这个提议遭到了庞逢迎本人的激烈反对。
  “在下躲在西魏军营一事本该是秘密, 如今风声走露,定是军中出了细作,”他用颤巍巍的声音说道,“如今大事,在下定要亲自禀告公子才行!”
  洛宓对比表示理解, 然后更用力的拽着他的我胳膊, “你——先从——阿花——身上——下来!”
  “不!!”庞逢迎扒着驴背抵死不从,“休想把我和阿花分开!”
  摊上了这么一块甩也甩不脱的狗皮膏药,三人只好带着他一同向金鳞城进发, 好在姓庞的也算一条东魏地头蛇,有了他带路,一行人不仅混进了东魏的地界, 还少走了不少弯路。
  “三间上房。”
  杨林把庞逢迎的钱袋扔到了客栈掌柜的面前, 碎银隔着布袋在木桌上敲出了闷响, 原本低头算账的男人抬起头, 在颠了颠钱袋后一扫之前的无精打采,立马变得热情起来,“好嘞!上房三间,小二,带客官里面请!”
  对于这间被兵荒马乱搞得生意萧条的客栈而言,一下子送货上门的四人一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的大户,喜出望外的店小二领着四人去了厢房,还不忘殷勤的送去热水和吃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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