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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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谦知道幽君夸人的词和字就那几句,因此一点都不觉得这三个字有敷衍的意思,反而很得意地说:“当然,我可是一只在认真学。”
  “你还记得你来我家的那天吗?”明谦提起他们刚刚见面的时候,“当时我还以为是有小偷闯空门,准备一棍子把你敲晕后报警,然后你说我是你未婚妻,我又以为你是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提起以前的事,明谦都觉得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笑道:“然后你给我看原形,我差点吓傻了,还以为疯子其实是我自己。”
  明谦问出了一个自己从来没有问过的问题:“你就没有抗拒过所谓的天命吗?”
  明谦其实一直不理解,他当时其实接受不了自己有个神兽未婚夫,之所以能勉强接受,一是因为摆脱不了,二是因为两人都是男人,没有那种必须要做某事的感觉。
  但幽君不一样,幽君毕竟是神兽,如果幽君想要反抗,总能找到机会,毕竟天命只能限制他在人间使用神通和改变影响人族,却不能强迫他做他不想做的事。
  幽君沉默了几秒。
  知道明谦再问了一次,幽君才说:“那玉佩是我让你捡到的。”
  明谦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啊”了一声,然后连忙追问:“你让我捡的?那我……”
  幽君:“没有什么上天注定,你是我自己选的未婚妻。”
  这句话落音,明谦的脸就红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有点呼吸困难,心跳也快了许多。
  他甚至觉得无论真假,这句话都很浪漫。
  比起被强迫选择,“自己”的选择显然更让人觉得舒服,至少他是自己选择的,愿意跟幽君在一起。
  明谦更好奇了:“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
  幽君没有看明谦,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强撑着说:“我在轮回境前看过你。”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一见钟情。”
  轮回境就是观察人间的窗口,神仙们都爱在那观察人间,天界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任何新的刺激,而神仙们是不能下凡的,人间已经不需要他们了。
  幽君那时很少去轮回境,多数时间他都在自己的洞府里睡觉,否则醒来也是无所事事。
  洪荒时期他还能找人打架,到了天界,连切磋的人都没了。
  他只是睡醒后经过轮回境旁,偶然看了一眼,然后再没能移开步伐和视线。
  那个时期正是明谦还在读高中的时候,那时候他才高二,还没有成年,能干的活很有限,却又不想坐吃山空,于是在上学之余,他还会去干一些发传单和超市宣传一类的活。
  兼职的收入很低,一天只能挣不到一百块,偶尔甚至只有四五十。
  但这些活偶尔会包盒饭,就算不包盒饭,他去买一份街边盒饭也只需要十块钱不到,还能剩下来一些。
  明谦想起那时的自己,都觉得肯定很狼狈。
  只是为了生活下去就要拼尽全力,如果不是清楚的知道不读书就没有未来,他肯定撑不下去。
  毕竟很多工厂不要求学历,哪怕是高中肄业也能进去,如果运气好找到师傅带,成为技术工,将来有一天说不定也能月入过万。
  但要吃更多苦,几率也更低,别人工作八个小时能拿到的收入,他要工作十二个小时,甚至更多。
  “你不觉得我当时看起来很狼狈吗?每天都灰头土脸。”明谦还有自己那个时期的照片,同学给他拍的,镜头里他留着平头,干活的时候身上总带着汗,夏天的时候衣服几乎全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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