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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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冲进殿去,只见离慕与楚玄二人锦袍华服之上多有褶皱,束发也略显散乱,明显是刚刚动过手,我义愤填膺大喝一声:“你俩太不像话了!兄弟如手足,你们竟然会为了争天君之位大打出手,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他二人怔了怔,楚玄显然是对我这样的出场方式还不大适应,而离慕那笑容清浅的样子,则更像是陶醉于我这拆起门来干净利落的样子。
  楚玄终于缓过神来,向我说道:“谁说我们在争天君之位?我们是在推托这天君之位!”
  “嗯?推托?啊······”我一时有些无语,我当然也知道离慕与楚玄皆是视名利如粪土之人,可是为了推托这天君之位而动起手来,可见这宝座该是有多不招人待见。
  离慕理了理自己的衣裳,向楚玄言道:“二哥你当体谅我是个有家有室之人,你素知你弟妹的脾气,最是受不得这天宫的规矩,耐不住这天宫的无趣······”
  他说得甚合我意,我忍不住当着楚玄给了自己夫君一个赞许的目光,离慕不禁笑意更甚。
  我俩正自眉来眼去个没够,楚玄干咳了两声道:“弟妹这脾气,虽是特别了些,但她却是蓬莱的公主,最佳的天后人选。四弟你还是可怜可怜你二哥我吧,我如今日日都要去天山报到的,若是做了天君,诸事繁忙,怕是还要做上几万年的光棍,方能讨得上媳妇了!”
  他言辞感人,说得至情至理,让我跟着唏嘘不已。
  恰在此时,只听得昀儿软糯动人的声音侃侃说道:“天君大位,当能者居之,方能造福仙界,似你们这般不情不愿,便是继了位,也难保不是心猿意马。”
  一时间,离慕与楚玄二人的目光都齐齐地聚在了昀儿身上,彼此对视一眼,露出个像是不怀好意,而又心照不宣的神情。
  我反应过来,一把将昀儿拉至身后,警觉地对他俩说道:“休打我儿子的主意!”
  两人立马收敛了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楚玄拍拍离慕的肩,只是含蓄地说了句:“此子可教!”
  离慕亦会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
  我不理他俩,拉起昀儿便要走,复又听得楚玄对离慕说道:“四弟啊,你看这打坏的殿门······我便让管事的记在你的帐上了。倒也不贵,不过是泰山之巅的不老木,配着南极仙翁的墨香漆,再镶了几颗上古时的夜明珠······”
  我怯怯地看了离慕一眼:“我······是不是有些鲁莽了?”
  他认真想了想,摇了摇头,我正有些欣慰时,他说了句:“你只是,有些败家······”
  我:“······”
  一月之后,天君楚晟轩宣告退位,传位于太子楚离慕,离慕继位当日,便将他唯一的儿子楚昀立为了太子。
  昀儿自幼聪慧过人,且遇事沉稳有担当,离慕和楚玄花了两万多年的时间,将他打造成了一个十全十美的储君。
  于是,本祸水又做了最后一件为祸仙界的大事,那便是——拐跑了天君。
  就在昀儿成年之时,离慕将天君之位交给他,和我一起离开了天宫,从此,天高皇帝远,富贵皆浮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离慕和我,终于做了一对潇洒来去的神仙眷侣。
  我们的足迹遍布三山五岳,四海八荒,后来,我终于在数万年的寻寻觅觅中为小喵寻到了他散去的那一魄,这让我无比的振奋。我始终坚信,只要我不放弃,终有一天,我一定会集齐他的三魂七魄,让小喵重生,还妖界一个善良正义的王。
  那时,世间曾一度有着一种传说,迷影森林一改从前的宁静与诡异,时常会听到有说笑声,却总是只闻其声,难见其人。
  不错,那是因为,我与离慕最常驻足的地方,便是迷影森林。
  此间云穿雾绕,密林障眼,一般的神仙妖魔都甚少来此,我们倒觉得这里是个不错的世外桃源。
  不过,在这数万年间,我们倒在这迷影森林之中,意外地迎来了一位造访的老朋友。那,便是魔界的圣君,凌子煊。
  子煊来的时候,我刚好开了一坛新酿成的自创美酒,叫做迷影香。其实,数万年来,我对于美食的追求,一直是孜孜不倦,从不曾懈怠过。
  这林间野生孔雀的蛋被我做过关东煮,千年老树的香叶让我包过清水粽,然而,惟有这自创的佳酿迷影香,是最得离慕青睐的。每次我启开一坛新酿好的迷影香,那飘送十里的酒香都会熏醉了一林子的蝴蝶,引来许许多多的仙雀。
  可这日,引来的却是个大活人,还是个足以魅惑众生的魔界美男,他走过来,慵懒地往那棵大槐树上一靠,对我说了句:“儿子都做天君的人了,居然还长得这样美,我还以为,你该成了个半老徐娘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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