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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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月提出的第一点是,利益冲突违规。
  “他们曾经是永胜处理此案的律师,但是离开永胜后,又主动找方先生要代理此案。从而违背了第一节利益冲突,第七条之相关规定: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了对方当事人委托。”
  关于这一点,佳月提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以前永胜让安以诚刘媛媛接案的内部邮件,当天的会议笔录,录音,还有方先生签字的证明等等。
  安以诚高声道:“委员会的老师们,我们是在叶律师和车律师同意的前提下,参与此案的!当时叶律师说,我们根本没掌握多少资料,不介意我们参与。”
  佳月把手中的会议纪录一举:“请委员会的老师们查看会议记录,我们事先并不知悉方先生的律师就是他们,所以,所谓他们在我们同意的前提下参与此案,与事实相悖。”
  几位委员纷纷翻看记录,都点了点头。
  刘媛媛偷偷瞪了安以诚一眼,语气娇弱地开了口:“委员会的老师们,他们明知我们违规,却在同意我们参与之后,又来投诉,等于设了个圈套让我们钻啊?请委员会的老师们,考虑这种故意陷害的可能性!”
  刘媛媛这种猜测,简直是恶意满满。
  佳月心里像被人硬塞了一块石头,硌得慌。如果不是刘媛媛无中生有先投诉她,她才懒得费这个功夫来投诉他们,居然无耻地倒打一耙。
  “我当时就提醒你,这是违规行为,可是你完全不怕我们来投诉。会议记录和方先生的证词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请委员会的老师们查看。再说,你是否违规,需要惩戒委员会的老师们来判定,我们纵然怀疑,也不可能断定你就违规,更何况以此来陷害你们?你身为一个律师,连这么起码的逻辑都没有吗?!”
  几位委员提笔刷刷地记录着。
  安以诚气急,伸手指着佳月:“车佳月,你们同意之后又反诉,简直是个出尔反尔的小人!”
  佳月面色一凛,朗声道:“委员会的老师们,安以诚律师,藐视听证庭,并当面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鉴于他这种不合作的态度,请老师们从重处罚。”
  安以诚突然脑子发懵。
  佳月一直以来的优秀表现,他都不以为然。不过是叶深的传声筒,有什么了不起?!
  可这几句临场反击,却完全就是佳月本人的实力。
  逻辑完美,诉求精准,态度冷静,好像狠狠甩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让他两耳嗡嗡,一种荒谬的失落感涌上心头……他错失明珠了吗?
  安以诚茫然地看着佳月。
  他选佳月做助手,只不过是看中了她成绩好。从第一天起,他就没有正眼看过她这个人。对他来说,她跟计算机一样,只是一个工具,用得再顺手,也只是一个工具而已。
  他当上中级律师,意气风发,他也没想要换了这个工具。
  可是刘媛媛主动靠了过来。美丽,温柔,体贴,善良,细心……相比之下,佳月就是个可以当废品处理的旧电脑……
  刘媛媛发现的,佳月的那个错误,他真的没有怀疑过。即使是后来叶深给他指出来,他也根本不相信,觉得叶深不过是想通过打压他们,新官立威。
  可是,现在,这短短一瞬间,佳月的表现,聪明过人,法律素养深厚。他突然觉得……也许……可能……当初佳月真的是被陷害的。
  怀疑一生,就像杂草疯长,他心里乱作一团,僵立在在那里,半天没有说话。
  安以诚一双眼睛,失魂落魄地看着佳月,叶深看得心里略堵,这个笨蛋,不是突然发现佳月的美貌了吧?要不是在听证庭上,他真想冲过去挡住他那双失神的眼神。
  刘媛媛见安以诚这样,以为他被吓到了,心里更加郁闷,这个男人,可真是无用。
  她咬了咬牙,更加娇嗲嗲地说道:“可是,我们并没有跟对方签定委托合同,并不能算是接受了当事人委托呀。”
  佳月见打击到了安以诚,头儿一扬,更是自信心爆棚:“刘律师,你确定是吧?好,恭喜你,你再次违规了。第四节违规收案,第一条规定: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也是违规行为。”
  她说得如此流畅……以致于三位惩戒委员齐齐地看向叶深,名师出高徒,果然不同凡响。
  安以诚和刘媛媛有事实代理行为,这两条,确确实实都违规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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