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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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阻拦不了他。拦得了今朝,拦不了明日。
  她奢望不到他的爱情,也许早已洞悉一切,所以从过去到现在,哪怕是将来,她都没有渴望过牵手一生。她想拥有他,久一点,再久一点……可惜再久,也不是天长地久。
  她总会失去他,就像初遇时他给了她三天,终会到头。
  疲乏不堪,柳絮亦不想再去阻拦。下午有两场戏,柳絮想,要是拍到深夜就好了,他走了,去和林媚生缠绵,等她拍戏结束,已是晨间怨艾,尘埃落定。
  可惜,她只有两段小戏,其他的都是主角的戏份。因为拍得顺利,五点多就结束。柳絮离开影城,没再找朋友,只是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八月底,太阳还在逞威风,但立秋已过,它的威风和柳絮一样,即将走上末路。
  暮色渐渐四合。
  ☆、第84章
  也不知道走到哪处,路上有一辆摩托车在疾驰,速度极快,引擎高速运转的声音和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形成急促的声响,快得让人透不过气,柳絮想不注意到都难。摩托车上应该有橙色花纹,如一线流火在路面飞驰而过,急如流星。
  疾驰,疾驰……它上了人行道。幸好这一片人少。
  可是,前面是湖啊!光线太暗,不知道驾驶员注意到没有,柳絮只见摩托车冲出台阶,继而腾空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好帅!柳絮在心里说一声。
  然后,咕咚——连车带人落进湖中,水面掀起几个大泡。
  柳絮有些失望,还以为他能飞跃湖面,或者,在空中的最高点,消失不见——电影里都是这样演,漂亮的飙车应该有个惊喜的结局。
  可惜,现实不是。
  柳絮走神了一会儿,才顿悟,天啊!有人掉湖里了。
  快步跑到湖边,果然见到一人在水里扑腾,手脚乱摆,柳絮大喊:“来人啊,有人落水了……”可周围没有人,救人如救火,耽搁不得,柳絮见旁边草坪上扔着一截尺余长的木棍,她把包往旁边一扔,脱了鞋,捡起木棍跳入湖中。
  柳絮怕死,都说溺水之人有一种狠劲,会死死地缠住任何能缠住的人或物。万一人没救成,他把她拖死了,这就不划算。所以,她得把他打晕。
  她朝溺水之人游去,当机立断地,一棍打在他头上。那人总算不扑腾了。
  柳絮带着人朝岸边游去,费了许多劲儿,总算把人拖上了岸。他晕过去了,但呼吸平稳,不是溺水,而是被柳絮打晕了。
  还有一件郁闷事,柳絮上岸才发现,她的包被人偷了。
  幸好周围有人过来,忙打了急救电话,不一会儿,救护车来了。医生仔细检查了溺水之人的情况,问:“他头上的包怎么回事?”
  “我打的。”柳絮如实相告。
  医生问:“你是他什么人?”
  “不认识。”
  医生招呼人抬上救护车,又回头对柳絮道:“你和我们一起,他头上有个包,万一醒来说是我们弄的,有嘴也说不清。”
  分明是怕这一棍子打重了,打出什么后遗症来,总得有人承担责任。
  幸好刚抬上救护车,那人醒过来,车上的灯光一照,柳絮觉得他有点面熟,拨开他*的头发,柳絮仔细瞅了瞅他,居然是余天惜。
  也对,通常只有富豪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地飙车。
  余天惜没什么大碍,但他摸了摸脑袋上的包:“谁打的?”
  柳絮弱弱道:“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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