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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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想回去,一点都不想的,她怕言休,很怕很怕,尽管后来她屈服了,而他也极尽所能来取悦她,可她还是觉得一看到他那张脸,就全身不舒服,心里泛起焦躁。
  她听到很多人都说她是疯子,可她总觉得自己很正常,这点应该可以用醉酒的人都认为自己没有醉来解释,或许她真疯了。
  但,她这个“疯子”和“正常”的言休比起来,貌似才更正常吧?
  最初的时候,她在他身下挣扎哭喊,触怒他,他就在她身上制造属于他的痕迹,不是“吻痕”,而是咬痕,咬得她血肉模糊,像禽兽一样,在属于自己的东西上,尽可能的留下自己的味道,老远就让敌手知道,这个是有主的。
  那样疼,看她受不住,他就把自己的手指、耳朵、胳膊……但凡能咬住的地方塞到她嘴里,就像女人顺产咬毛巾,让她把他咬得同样血淋淋。
  他说这是他们彼此留在对方身上的“爱的印记”,干细胞的记忆比人的记忆更长久,哪怕再怎么更替,也不会抹灭这些记号,他要让她的身体记住他一辈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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