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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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捡她扔掉的内衣,是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清晨。她拿着一个袋子走到楼下,我就在远处看着她,很神奇地,我不愿意去看她的脸,因为我希望留在第一次我们相见的时候,我能得到一个巨大的惊喜。后来,我的确得到惊喜——她虽然不倾国倾城,却刚柔并济,尤其是那颗泪痣,让我忍不住上去舔舐。
  我想,我和那些跟踪女人的罪犯有什么区别呢?
  那天,她将袋子扔到一个垃圾箱后,垃圾箱被一只黑色的野狗翻了出来。我趁着四周没人,走近那个垃圾箱。野狗见有人来了,耷拉着尾巴离开。于是我戴上黑色手套,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弯下腰,将她刚才扔掉的袋子捡起来。
  我摸到了轮廓,大概猜出了里面是什么东西。
  看来我捡到宝了。
  于是我心情激动地驱车赶回别墅,迫不及待地进了我的实验室,将袋子打开。
  里面有一件旧到变形的内衣。我双手颤抖地将它捧起来,凑近闻了两下——很干净,有肥皂的味道,当然,也有她的味道。
  我想,我真的生病了。
  那晚,我在我的实验室静坐到天亮。别墅的院子里传来一阵狗叫,然后没超过十分钟,我接到美国那边的电话,那位曾经是我邻居的犹太人死于心脏病。
  第二天,我去了一趟美国。
  我曾经住的那间房子还保留着,并且找了个可靠的园丁一直在打理那片向日葵。到达那里的时候,那只哈士奇眯着眼睛朝我扑来,极其可怜地嚎叫着,我知道它跟了我的邻居不到两年,现在,它的主人死了。
  我为那位犹太人进行了祷告——他是个鳏夫,无儿无女,希望我向上帝祷告,能让他死后在天堂遇见他的夫人。
  然后,我为他修建了一座墓碑。
  我把哈士奇带到了g市,送给了我的侄儿西瓜。
  好了,现在我在那个地方没有任何留恋了。可我却在一天天的渴望中越来越孤独。我的渴望越是严重,我的孤独越是明显。
  我像一只蚂蚁,整天出入犯罪率最高的地方:城乡结合部、娱乐城、码头车站……满是肮脏的城市角落,蛰伏了无数只双眼猩红、急于犯罪的灵魂。他们有的是衣着破旧的农民工,有的是光鲜亮丽的白领,还有的是内心变态的老师。他们朝手无寸铁的人伸出脏手,让他们失去贞洁、钱财乃至生命。
  我站在一旁,看着警察带走一具具尸体。
  后来邢毅找到了我,让我帮忙检查一具尸体。不,应该不能称为一具尸体才对。
  取自不同的六个人的身体各部位组成的一具碎尸,躺在了我的解剖台上。我一眼就看出来,它们来自娱乐城里的风月女子。
  多么美妙的解读。我知道凶手在渴望将她们组拼成一个人,这些都是他曾经光顾过的小姐,他把她们身上各自最完美的部分割下来,拼凑在一起。可惜,这样恰好是最不完美的做法。
  我也是个完美主义者,我对尸体的要求很高,而这样的尸体,显然会引起我的注意力。
  后来,我在一间刺青店里找到了凶手。他长得高高瘦瘦,双颊突起,嘴唇泛白,十指干瘦。我了解到,他曾经在精神病院里当过护工,他告诉我,他是被那些病人给逼疯的,他看见过有位病人在晚上不停地啃自己的手指,啃得血肉模糊,也亲眼看见过一位正常的病人因为某些原因被送到里面来,后来被几位重度精神病患者给分尸。
  他说曾经因为喝酒造成过手杀人,但后来并没有判刑。因为他喝完酒,精神就会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这种被称为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
  他跪在地上,哭着求我:
  “先生,求求你,我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意愿,我喝了酒……”
  我并没有说话,只是缓步离开了他的小店。但我并没有走远,我只是站在门口,等着她的到来。
  她显然也参与到了这个案子中来。当她找到犯人时,犯人和她说了同样的话。
  我利用优于常人的听觉,听到了她久违的声音。
  “我希望你告诉我尸体的残肢在哪里。”
  后来她走出了那个小店,穿着棕色风衣,眼神坚定而自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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